四、关于地理学作为方志科学性质的争论

这里不厌其详地讨论了地理学与其他科学的比较,不像有人所想像的, 仅仅关系到比得合适不合适的问题,这里关系到的却是观点上的根本分歧, 而这种分歧已导致了对学科概念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方式上的重要差别。本世纪初,德国地理学家对地理学作为地区研究的方志学性质,曾相当普遍地取得一致意见,我们知道这个概念已经传入许多别的国家,特别在我国,且已为大批活跃的研究工作者接受。很少人会怀疑,这样普遍的意见一致,会使地理学的更合作、因而也更有效的发展成为可能。但在意见大体上一致的学者中间,却在 3 个重要的想法上存在着根本分歧,这种分歧至少有很大部分是由不同学者把地理学与别的科学作比较,以及把二者联系起来的方式引起的。这些分歧涉及 3 个方面:(1)地理工作中历史发展的地位,(2)地理学中现象选择的标准,(3)地理学家要研究的单位地区的基本概念。以下几章将分别详细研讨这 3 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