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亚行的组织机构

亚行的组织机构由亚行理事会、董事会和亚行总部组成,总部下设局和处。总部、局和处都实行行长、局长和处长负责制。

理事会,由亚行成员各指派一名理事组成,是亚行的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理事会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即亚行理事会年会。理事会对所讨论事项作决定的方式,一是在会上由理事投票表决,二是书信投票表决。表决生效需不少于总投票权 3/4 的理事参加,且需其中 2/3 以上理事投赞成票。关于亚行成员的投票权,每个成员国均有 778 票基本投票权,再加上认股额每

1 万美元增加 1 票,构成该成员的总投票权。本地区成员投票权占总票数的

64.567%。

董事会,负责领导亚行的业务经营,既行使亚行章程赋予的权力,也行使理事会授予的权力。董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本地区成员选举 8 名董事,

非本地区成员选举 4 名董事。亚行成员分成 12 个选区,其中日、美、中、印

单独构成选区,其他 8 个选区由各成员自愿结合而成。

行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行长应是本地区成员的国民,自亚行建立以来一直由日本人出任。行长任董事会主席,是亚行合法代表,亚行最高行政负责人,在董事会指导下处理亚行日常业务,负责亚行官员和工作人员的任

命与辞退。

亚行总部是亚行的执行机构,负责亚行的业务经营。根据亚行广泛的业务活动,亚行总部下设 24 个局和办公室。它们包括东亚国家规划局、西亚国家规划局、东亚农业局、西亚农业局、基础设施局、工业与开发银行局、预算、人事与管理系统局、主计局、财务局,发展政策办公室、综合项目服务办公室、经济研究办公室、秘书长办公室、法律总顾问办公室、行政服务办公室、特别项目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计算机服务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和项目完成及评估办公室等。另外,亚行还在一些借款多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常驻代表处,分别由东、西亚国家规划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