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关贸息协定缔约国就《关于中国外贸制度的补充文件》 所握问题的答复

(中国工作组第十次会议) 经贸部国际司

一、对议定书应处理的问题清单的口头答复1.1.领土适用范围问题

关于关税区的定义问题,原则上,关贸总协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全中国, 但由中国政府认可的单独关税区可以不适用。由单独的法律文件规定其适用问题。

  1. 中国中央政府愿意承担义务,根据现行总协定规则,保证地方和直辖市政府遵守总协定。这是参加总协定的当然义务,不需另设“联邦条款”。根据中国法律,中央政府有权废除或修改与中国国际义务不符的下级政府的法规和行政决定。

  2. 现行立法的实施问题。在不违背现行国内立法的最大限度内适用总协定第二部分,这是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之一。这意味着不要另行批准, 即便有不符合之处,也可照旧执行。这对所有缔约国均如此。如果乌拉圭回合最后结果修改这一基本规则,我们将另行按新规定加以考虑。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外方可以担任董事长,在 1990 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经修改后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中国注册的外国公司和合资公司可直接经营自产自需产品的进出口。1.4.为了便利中国西藏自治区同尼泊尔的边境贸易,实行简化的关税结

构符合总协定规定,希望总协定给予授权。

2.1.1.关于中国银行的信贷制度(美国代表提问)中国银行的信贷有两类:一是政策性贷款,是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发放的贷款,占中国银行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左右。二是一般商业贷款,由银行自主经营,银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偿还贷款的可能性择优贷款,自负盈亏。

2.2.1.规定外贸经营权同数量限制没有什么联系,因此不违背总协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进口只有粮食、烟草、棉花实行独家经营,而独家经营的企业也是自负盈亏,中国并未利用独家经营来实现数量限制。有二十一种出口商品为独家经营。

羊毛的进口不是专营。进口公司自然形成,通过用户与进口商协议,在北京有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在地方也有这类分公司代理。这种做法的形成完全是经济需要,这对买卖双方都有利,代理订货公司无歧视性进口。如有需要可提供代理订货公司名单。

在清理整顿中撤销的外贸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类:(1)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能力;(2)对外不信守合同、信用;(3)违法经营,不遵守商业道德。

3.1.2.计划指标。中国进口计划不规定来源国,没有国别分类。进口指

令性计划商品目前为十一个商品,具体商品目录已于今年二月十二日向秘书处提供。指令性进口计划目前已降到进口总额的五分之一。今后指令性计划将进一步减少,至于时间,要视国内经济发展,特别是有关商品的产销情况来决定。

出口没有指令性计划指标,原来指令性计划商品变为指导性计划商品。外贸企业现在是自负盈亏,完不成计划,没有惩罚。当时设想的未完成计划要加以惩罚,实际并未执行过。目前指导性计划商品目录九十一个已于今年二月十二日向中国工作组秘书处提供(即:出口经营管理商品目录清单)。指导性计划只起引导作用,没有强制性,外贸企业根据自负盈亏、自主

经营来考虑完成计划情况。

今后随着外贸体制进一步改革,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商品将不断减少。

  1. 关于双重汇价问题。所谓外汇调剂中心以两倍于官方汇率提供外汇早已不存在。现在外汇调剂中心的汇价同官方汇价只有百分之八左右的差别,我们正在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走向单一汇率。关于外汇调剂中心是否由政府控制的问题,中国的外汇调剂中心是国家管理的事业单位,自负盈亏。国家按照法规进行管理。国家对外汇调剂中心不进行直接的控制和干预。

  2. 影响进出口的外汇管制。中央分配的外汇,只占进口用汇百分之二十左右,其余为留成外汇可以自主使用。中国并未用外汇管制来奖出限入。中国是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第十四条规定的国家,可以实行外汇管制,这符合总协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1. 中国的许可证制度是透明的,能按总协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行事。参加许可证守则,我们将予以积极的考虑。

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管理对外贸易中的行政手段是指必要的许可证管理等,行政手段只作为辅助管理手段,要减少到最低限度。

  1. 进口替代产品目录,因缔约国误认为是限制进口目录,中国为表示诚意决定取消进口替代目录。 Add.8 是去年十月份中国尚未作出取消清单而提供的,所以前后有差别。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对幼稚工业实施保护政策是必要的。我们将采取国际惯例允许的办法,并予以公布,具有透明度,以不使缔约国误解。

3.4.1.中国自今年起降低了二百二十五种进口产品和关税。在团长发言中已经明确表示愿意通过同缔约方的关税减让谈判,进一步降低关税,下降到发展中国家的合理关税水平。并申明中国议定书谈判与关税谈判要同步进行。

现在新西兰政府已向中国政府提出索要单位(REQUEST),我国将要与新西兰进行关税谈判。我在这里再次申明,我国希望各缔约国家对我关税谈判邀请积极作出反应。

3.4.3.中国海关估价采用到岸价格,即是进口产品的成交价格。不是海关合作理事会作价定义(Bov)所说的“正常价格”。当然,这一到岸价格必须是正常的价格。目前,进口产品低报价格的情况很多,为了防止逃税,我国海关关员对一些进口产品积累价格资料,作为工作参考。这是业务上的需要,中国海关人员收集的进口产品价格资料同我国的国家的定价是毫无关系的。

据我所知,美国海关在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香港派有人员也在

调查价格,收集价格资料。

中国是以进口价为基础进行海关估价的,不存在武断的问题,海关估价符合总协定第七条的规定,不需在议定书中另行规定。我们可以考虑参加海关估价守则。

3.4. 5.中国政府决定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取消进口调节税,但为了保护我国幼稚工业发展的需要、小汽车、摄像机的进口调节税并入关税,其他全部取消。中国已正式公布这一决定,这是我国庄严的承诺。

3.4.6.所谓“代理费”是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是对外贸公司提供服务所给予的佣金,同海关服务费毫不相干。这是不存在的问题。

3.6. 生产及出口补贴问题。工作组成员就这一问题提出的疑问现在基本上已不存在了。对外贸企业的补贴从一九九一年一月开始已经取消,中国的现行制度符合总协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至于不是专门针对出口的生产补贴, 并不违背总协定的规定。

4.1.1.中国粮食收购价格采用三种价格形式,一种是合同定购价格,合同定购数量约占粮食产量百分之十一,目前合同定购价格偏低,这部分粮食用于城市居民口粮消费,为了鼓励粮食生产,政府不断调整定购粮食价格, 近十年就六次提高国家收购价格,一九九二年将再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百分之十八。除定购粮食外,农民还向国家按市场价出售粮食,也可以按国内市场价格在市场上出售粮食。这些措施都促使粮食产量迅速增加。以一九九一年为例,一九九一年中国粮食产量为四千三百五十八亿公斤,其中国家合同订购五百亿公斤,占百分之十;市场价格交易六百亿公斤,占百分之十八(郑州交易市场价);农民自用三千二百亿公斤,占百分之七十二。

4.1.1.4.1.2.4.1.3.中国代表团团长佟副部长发言中讲到百分之二十九点七是国家定价,这是指在中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家定价的比重,不是进出口商品中国家定价比重,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中国进品商品中,占进口用汇额百分之九十的商品,其国内销价已实行代理作价,就是说按照国际市场价格作价,只有百分之十用于国内消费的粮食,化肥等少数进口商品由国家定价。出口商品的国内收购价格,已有百分之八十是市场价格,由外贸企业与国内生产企业协商定价,还有百分之十以上实行出口代理制。进出口价格的协调,由外贸企业自愿组织起来的进出口商会进行协调,以防止不正当的竞争,维护同行的利益。违反共同商定的价格原则,由商会给予警告、经济制裁,建议有关行政当局暂停或取消经营权。

4.1.2.1.中国实行代理作价制,进口价加上一定百分比的经营费用,对进口不会产生影响。

4.2.1.团长发言中已讲得很清楚,对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都按同一税率征收间接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按两套不同办法征收,即前者征工商统一税,后者征产品税或增值税。对两种税率有差别的,我们准备合一。 4.3.中国政府并未硬性规定当地含量,尽管我们希望并鼓励外资企业提

高当地含量,带动和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这将有利于我国经济多样化和扩大国际贸易。

4.4.技术标准问题,书面答复中已讲清楚。有关法规已向缔约方提供了。中国商检部门并未为进口产品设定专门的技术标准。致于商检机构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外国产品标准检验是签约双方的约定,并不构成歧视。

  1. 双边贸易及支付关系。几乎所有的支付协定都已改为现汇贸易。

  2. 来自或输往香港的商品,对来自或输往香港的商品配额或许可证将与总协定保持一致。

6.1.中国将按第十条规定事先公布所有法规,内部管理文件正在陆续公布,并将译成英文予以公布。

  1. 经济计划,企业自主权和国内价格管理。在这个问题上,工作组成员提出的许多问题,已不符事实,中国近两年来作了一系列的经贸体制改革,

    在昨天的发言中已作了概述,这里不再重复。中国经济贸易制度基本符合总协定的规定,有些不完全符合总协定规定的,我们将进一步进行改革。我们愿意在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基础上,考虑过渡性的特别保障条款问题。

外贸体制管理的统一性。中国可以履行透明度的义务。中国正在努力简化进口管理体制。中国可以同意建立审议机制,具体作法可以商谈。

贸易制度的透明问题。我们刚刚提供的各种透明度资料应已解决了缔约国所关心的各种问题,至于年度外贸计划数字,这属商业秘密我们仍不能提供。

最惠国待遇和非歧视性。中国完全可以做到。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总协定第十八条是适用中国的。我们将会遵守第十八条的规定和程序。

二、对工作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和书面答复

  1. 问:(1.4)* 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商品经济体制的精神含义是什么?

答: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是保证资源合理分配的两种不同方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可充分发挥这两种方法的优点以实现同一个目标。经济计划的主要功能集中在为维持国民经济平衡及结构上的均衡与协调而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规划,计划、指导和调节。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意味着在进行计划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力量和供求平衡和客观规律。

  1. 问:经济治理整顿的精确时间界限是什么?

答:由于治理整顿的主要目标已经达到,于一九八八年下半年开始的经济调整到一九九一年底已基本结束。现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发动机已重新启动,而且正在采取一些加快经济改革的步骤。

  1. 问:如何实现书记和厂长之间的相互支持?

答:国营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在企业管理中, 厂长发挥着中心作用并承担全部责任;书记则提供政治指导以支持厂长管理企业。

  1. 问:企业的行政领导在就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重大技术改革及大型建设项目等问题作出重要决定之前应征求党委的意见吗?

答:是的。这是一种将企业领导管理的错误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民主管理机制。实际上,就重大问题与党组织进行协商并不妨碍行政领导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决策作用。

  1. 问:企业兼并是出于经济紧缩的需要吗?

答:由于采取紧缩措施,许多企业面临倒闭,这就出现了鼓励兼并的问题。经营有方的企业兼并或接管亏损企业可解决失业问题及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资产和设备。这是调整企业组织结构的一种方式。

  1. 问:放权与宏观调控的关系是什么?

答:加强宏观调控与下放权力是互相促进的。完善而有效的宏观经济调

控体系无疑是有秩序地放权的先决条件。通过取消企业管理中不当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宏观调控可有助于确保平衡而持续的经济增长。

  1. 问:确定承包续期与否的决定性标准是最大限度利润及效益还是国家利益?

答:承包制的目的是让厂长或经理对提高企业的效益及利润承担责任。他赚取的利润越多,对国家贡献也就越大。这两个方面同等重要,并且相互关联。

  1. 问:给予大中型企业以优先权在经济上有什么合理性?

答: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搞活这些企业将有力地促进整个经济,并带动小企业的发展。经济上的合理性存在于利用规模经济减少管理费用、提高效益利用现有技术专长,避免原材料浪费、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能力。

  1. 问:为什么把重点放在工业结构中效益是最差的部门(大企业)?

    答:关非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缺乏经营效益,它们当中有不少是效益很

高的。某些大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多种复杂的因素。例它们有比乡镇企业更沉重的财政负担、不合理的价格结构及内部管理问题。这些企业的主导作用取决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这是八五计划中(1990—1995)深化经济改革的一个关键方面,其目的在于提高这些企业的效益。

  1. 问: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纠正党在领导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失误?

答:一九七八年,党中央决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发展上来。党中央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拟定了经济发展的工作计划,并且为全国人大通过的九十年代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1991—1995)计划是提出了详细的建议。

  1. 问:在指导中国工业经济方面市场能发挥多大作用(参见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的第十七点)?

答:国家对一些国营企业所作的某些限制不应简单地解释为政府干预, 因为这些限制是以相应的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的。

  1. 问:中国对乡镇企业的政策是什么?

答:九十年代十年发展规划明确表明了政府在确保合理计划与正确指导,改进管理的同时,将继续积极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目前,这些企业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五,占国民工业产值的百分之三十。按照规划, 乡镇企业将有很大发展。到一九九五年,其年生产总值将增加百分之六十六。

  1. 问:中国政府给予个体及私营企业的发展划定了什么精确界限?会采取哪些明确措施以对其加强管理和指导?

答:我们的经济体制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基础上的。目前,按照国民工业产值计算,国营部门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一,集体所有制占百分之三十五点七,个体企业占百分之四点七,其他各种所有制占百分之三点五。按零售额计算,国营所有制占百分之三十九点八,集体所有制占百分之三十一点九,个体及私营所有制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三。个体及私营企业应合法地注册,依照法规开展业务及缴纳税金。

  1. 问:为什么禁止公民个人进行生产资料商业性交易?

答:政府有关部门正积极考虑,公民、个人就重要的生产资料进行商业性交易的可能性,并将进行某几类交易的试点。

  1. 问:实行原煤统配有什么效果?

答:因为原煤储量集中在中国北部与西部,运输就成了个大问题。所谓

原煤统配实际上是合理调配运输能力。目前问题已经解决。 16.请描述一下中国所采取的加强市场及价格控制的措施。

我们采取了行政措施(如价格检查)以阻止非法涨价及价格波动。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是,真正有效的措施是收紧银根,合理控制基本建设水平、提高粮食及其他食品的国家定价以鼓励生产,为消费者提供补贴以减轻城市人口生活费用增加的负担的措施。

  1. 问:中国政府相信对国营工业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将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更接近市场经济原则吗?

答:紧缩信贷政策主要是为了抑制过热的(经济)增长及纠正国民经济中的部门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力恢复部门均衡,在发放信贷中实行部门优先是绝对必要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产业政策是加速经济发展的国民发展计划(这种计划因而将有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1. 问:中国打算取缔的“私人银行及钱庄”是什么?

答:这是指没有得到批准和经过登记的非法借贷活动。外国私人银行不会受到影响。

  1. 问: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按照国家投资分配增加产品供应的措施。

答:为了增加物资的供给。国家计划中专门有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投资, 而企业必须提供一部分国家指定的产品。这是经济调整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

  1. 能否介绍一下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行集中的价格控制的结果?

答:我们的目的是稳定生产资料和人民基本必需品的价格。这也是控制通货膨胀的一项措施。经济调整的重要目标已经实现,工作重心将转移到继续和深化价格改革上来。价格改革的重点是上调生产资料的国家定价,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减少用于价格补贴的财政支出,逐步放开一般加工产品、耐用消费品、供求弹性高的产品价格。我们将采取措施,减少双轨制中的价格差别,并逐步取消双轨制。取消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将有助于逐步取消其他产品的双轨制价格。详细情况见“纲要”。

  1. 问:能否说明采取增加指令性计划范围和比例措施的后果?

答:这个问题目前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 的纲要中列举了一项十点改革方案,经济计划的主要任务将逐步转移到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预测、规划、指导和调节上来,从而正确引导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并使国民经济实现总体平衡。总的趋势是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增强市场的力量。

  1. 问:准确他讲,中国当局认为中国的体制应偏离纯粹的市场经济多远?

答:我们主张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在回答上面一个问题时已经将计划在未来的作用问题进行了概括的介绍。不可能说明可偏离纯粹的市场经济多远,因为没有人能为纯市场经济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纯粹的市场经济。

  1. 问:能否提供一些有关“双保”企业的情况?”

答:这是旨在提高承包合同履约率的一种尝试,使国家可以视企业承包合同的完成情况来决定对企业的扶持。

  1. 问,能否提供有关增强对物资控制的十点计划的更详细的情况?

答:这是指关于商品流通的改革建议。主要目的是使市场力量在商品的销售和流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以提高粮食产量?

答:为鼓励粮食生产,一九九一年国家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粮食批发市场已经建立起来,它可能发展成未来的粮食市场,这是粮食贸易市场化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1. 问:在棉花的生产和销售中市场机制是否发挥作用?

答:为鼓励棉花生产满足国内纺织工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决定一九九 0 年提高棉花收购价格百分之二十六,这项措施使棉花价格进一步合理化,并提高了农民增加棉花生产的积极性,一九九 0 年的棉花产量提高了百分之十八。

  1. (2.1. 1)问:能否提供有关生产委员会的行政级别和职能的情况?

答:朱镕基副总理是国务院下属的生产办公室的负责人。这个机构的职能是参与国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协调,并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造。

  1. (2.1. 1)问:中国当局能否就省级和其它地方当局采取的地区封锁问题作一说明。

答:这是指地方政府为防止外地物资和产品通过本省边界而设立的检查站,这种限制是不允许的,法律部门正在制订有关法规以制止不公平的竞争。

  1. (2.2. 1)问:中央政策对外贸公司的强制性最主要体现在哪里?有无计划允许外贸公司受中央强制政策的制约,独立发展自己的商业政策?答:我们既定政策的目标是使外贸公司成为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商业实

体。在一九九一年初进行的最大的外贸改革中,取消了经营性亏损的补贴, 企业将全部实行自负盈亏。

30.(2.2.2)问:责任制是徒具虚名,还是真正意义上的责任制?“双保”制是否代表企业经营的发展方向?

答:责任制是真正意义上的责任制。双向保障只是一种尝试,不是企业经营的新的政策导向。我们的目标仍是建立起把计划经济和市场力量结合起来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探索社会所有制的不同形式的经营方式(包括责任制),强化市场体系。

  1. 问:发展承包责任制是否会优先考虑租赁和股份制。

答:如上所述,我们要探索不同的经营方式,增强企业活力,这其中也包括租赁和股份制。

  1. 中国当局能否提供有关拟议中的关于有限责任及股份制的情况?

    答:这项拟议中的法律尚在酝酿,调查阶段,因此不可能详尽阐述。34.问:中国当局能否解释一下利税分流制度?

答:企业过去将全部利润上缴国家财政,而不缴纳所得税。利税分流要求企业缴纳所得税而不上缴利润,这样做使企业可以通过增加利润获得收益。

35;国营企业是否比与其竞争的乡镇企业能更有效地使用资源?

答:这个问题要作具体分析,问题在于国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价格销售其产品,同时在开放的市场上购进原材料。乡镇企业则按市场价出售产品(相对较高),从而获得较高利润,使它们能够用高价购买原材料。结

果,效益高的国营企业(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高质量的产品)由于原材料短缺而满足不了生产的需要。这种情况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转换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

36.(2.2.3)问:是否存在部分向集体农业回归的现象?

答:农村家庭责任制作为国家政策从不改变。但一般人认为,家庭经营的活力已经到头。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要适当扩大经济规模和增加投入,进行更细致的专业化服务,只停在现有生产水平是做不到的。现在的设想是建立一种自愿的联合体,而不是回到过去那种集体农业中去。

  1. 问:为什么对乡镇企业实行严格的信贷控制?

答:银行的信贷控制是为了纠正地方保护主义而必须采取的措施。一些地方当局使国营企业无法得到原材料。一方面,现代化的纺织厂不能获得棉花以维持生产,同时一些落后的乡镇企业却用当地生产的棉花制造出消耗高、质量低的棉布。银行拒绝提供贷款的办法比采取行政命令制止地方封锁更恰当。

  1. 乡镇企业政策是否要限制其作用以使其成为国营大企业的分包人?

    答:乡镇企业由于尚处于发展初期,他们只能与国营大企业签订自愿合

同,从事简单加工业。这是工业化进程中的自然现象。39.关停众多乡镇企业的原因何在?

答:许多乡镇企业在关停主要归因于信贷紧缩政策以克服经济增长过热和严重的通货膨胀。从而导致需求急剧下降。当经济增长开始回升时,他们的活力也会重振。事实上,国营大企业的活力回升推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且发展速度比国营企业要快。

  1. 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避免国营企业对乡镇企业不公正的接管?

答:中国政府禁止此类行为的发生。但中国是一个大国,正在改革过程中,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地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正是我们一再强调加强法制的原因。

  1. 中国政府是否打算让私营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答:一九八九年由于市场萧条,造成私营企业减少。这是事实。但是一九九 0 年私营企业数回升。这些企业在工程和运输方面尤为活跃。

  1. 中国私营企业和外商建有多少家股权武或契约式合资企业?

答:中国目前的人均收入众所周知,其居民一般无力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但许多海外华人在华与外国企业兴办合资企业。

  1. 中国是否将要求外企限定中国雇员的工资收入,使其工资不超过同行业国营企业雇员的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答:按照中国的工资制度,年奖金收入不应超过职工四个半月的工资。否则,企业得支付奖金税。

百分之五十相当于职工六个月工资。这对外企确实已是优惠。该政策旨在抑制通货膨胀,对外国投资者有利,使其不人为地提高工资。

  1. 商会是如何履行订价职能的?

答:商会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规章、协调会员公司的商务活动,包括协调进出口价格,特别是防止会员公司的倾销行为。

  1. 指导性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事实上是如何适用于经济特区的?

答:指导性计划规定国民经济总方向和目标,它对经济特区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决策十分重要。

  1. 《外贸法》立法进程的确切情况如何?

答:我们已对《外贸法》草案作了十多次修改。为了确保该法与通行的国际惯例一致,并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我们已派代表团赴加拿大、美国、欧共体和墨西哥去了解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一九九二年二月底将举行全国经济贸易法会议,会上将讨论《外贸法》草案。我们计划于九二年将修订的《外贸法》草案提交国务院。国务院将于一九九三年提交人代会通过。

  1. 预计新的五年计划将对计划指标作何改变?

答:前已提及,八五改革规划要求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由于外贸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外贸指令性计划在大大减少。

  1. 受制于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产品(按协调税制或海关合作理事会标准)分别是哪些?

答:请见提供给总协定秘书处的清单。49.使用外汇留成额度有无限制?

答:使用外汇留成额度没有限制,可以用其进口或在外汇调剂市场出售。50.能否提供进出口许可证外的进口限制资料?

答:目前,我们只有进出口许可证,没有其他限制。详细情况见进出口许可证产品清单。

  1. 中国是否打算把关税作为解决预算赤字的政策? 答:没有。

  2. 有没有将中国关税分类转变成协调制度的计划? 答:协调制度已于九二年一月一日实施。

  3. 调节税有什么变化?

答:我们将于九二年三月底取消该税。

  1. SPEC(88)13/ADD。4

    称中国对受进口损害的国内生产者提供补偿方面没有单独立法。中国当局不断实行禁止进口有何法律依据?

答:实行进口限制以补救受进口损害的国内生产者是根据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国产业政策。

  1. 按协调税制或海关合作理事会批准分类的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产品是哪些?

答:我们已按协调税制提供了国家定价产品清单,但国家指导价灵活性较大。

  1. 中国当局能否提供取消进口产品补贴的详细情况?

答:取消二十三种产品的进口补贴不变。目前,对下列七种产品仍施行进口补贴:粮食、棉花、纸桨、化肥、农药中间体、洗衣粉和磷酸盐。

  1. 中国当局能否确认将降低商业贷款利率和降低国产彩电的消费税?

    这是否符合总协定要求?

答:这是一种临时措施,目的是为了解决国产彩电日益严重的库存问题。我们准备统一国产彩电和进口彩电的税率。

  1. 能否进一步澄清中国的技术标准?

答:对于这个题目,已提出了许多问题。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是积极的, 其目的是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对外贸易的稳步发展。它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管制贸易的政策。

下面两点对于更好地理解检验制度十分重要。

  1. 商检部门公布其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清单。不是所有的检验标准都是

强制性的。

  1. 对于进口商品,中国没有专门的技术或质量标准。

  2. 强制性标准是为国产品的卫生、健康和安全考虑而设立。这些强制性标准同样适用于进口品。

  3. 《商检法》规定商检须按全国规定的商检标准进行。商检机构采取中立的立场。只提供贸易过程中的服务。

  1. 问:请提供中国双边贸易和支付协定的最新资料?

答:中日长期贸易胁议适用于“第一类”目录。与东欧国家的贸易协定己改为现汇贸易。

  1. 问,按税则提供“第一类”和“第二类”进口商品目录?并注意对这些商品实行进口限制的范围及特点。

答:“第一类”和“第二类”是指令性计划项下的商品,不涉及进口限制的问题。“第一类”商品包括由一个或几个指定外贸公司专营的商品。“第二类”由许多外贸公司或其他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我们已提供个这些商品的清单。

  1. 问,请按税则号提供一个进口商必须向国家、地方政府或向这两者申领进口许可证的最新的商品清单。

答:我们己提供了五十三类进口许可证的清单。现在还有八位数协调税号的清单,品名可在海关税则中查对。我们还提供了拟取消的十六种进口许可证的清单。

  1. 问:请按出口分类表提供一个出口商必须向国家、地方政府或向这两者申领出口许可证的最新的商品清单。

答:同样的,我们有这样一个清单。

  1. 问:请按进出口分类表提供一个指令性计划的商品清单(例如,一九九 0

    或一九九一年外贸计划)。请注明对每种商品哪些外贸公司被指定有这些商品的贸易和销售权。

答:我们已提供了指令性计划商品清单。新的外贸改革的结果是指令性出口计划已被取消了。

  1. 问:请以一九九 0

    年或一九九一年为例,提供外贸计划中规定的特定进出口商品数量的清单?请列明这些商品的供应国或购买国。

答,我们无法提供指明的计划数字,因外贸计划属于商业秘密,公布它们损害企业的利益。这种计划不列明供应国或购买国。

  1. 问:请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或不批准外汇留成的使用所赖以执行的规定,如法律、规定、法令、决定、原则等的英文译本。

答:对这问题,我们已提供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规定和条例汇编》。

  1. 问:请提供工业部门批准或不批准其下属企业和公司使用留成外汇的规定清单,例如法律、规定、法令、决定、原则等,此清单依据是什么?

答:外贸政策规定了企业可自由外置它们的留成外汇。尽管如此,我们正调查有关进口管理的工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我们将取消其中不符合总协定规则的规定并公布按总协定规则调整后的规定。

  1. 问:请按税则号提供一个进口替代产品清单,注明每种产品进口前必须事先与一个或几个部门商量,是否构成进口限制?包括机电部或其他部委被接受的国产品替代进口品的清单。

答:我们从未有过强制性进口替代产品清单,而且以前公布的工业部门鼓励使用国产品的清单将被取消。政府机构以后不再公布进口替代产品清单。

  1. 问:请提供执行进口替代的法律、法令、规定和原则的英文译本。答:没有这种执行进口替代的法律和规定。

  2. 问:请提供按税则号或出口分类的进出口禁令的清单?并列明执行每种禁令的当局?

答:除在文件 SPEE(88) 13/ADD.4,第 3.3.1 节列明的外没有其他进出口禁令。

  1. 问:请提供中国从一九八七年以来提交总协定审议以来税率和税则方面的最新变化的资料?

答:从一九八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们调低了八十三种进口品的税率,调高了一百四十种商品的进口税率。最近我们又决定减少二百二十五种商品的税率。从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新的税则已向秘书处提供将于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新税则包括了贸易的最新资料。 71.问:请按税号提供一个进口调节税商品及税收水平的清单?进口调节

税变化频率?改变进口调节税的标准是什么?

答:进口调节税是作为暂时的保护十八种商品的附加费。由于总的经济形势已好转,我们已决定取消进口调节税。为透明度目的,我们已按税则号提供了进口调节税清单。

  1. 请提供今年或有代表性的时期按中国现在使用的关税目录,有金额, 税则号和主要供应国的进口贸易统计。

答:已提交秘书处的《一九九 0 年海关统计年鉴》有这种资料。二九八七、一九八八和一九八九年的统计按照海关合作理事会标准目录,用计算机磁盘提供的。从一九九二年开始我们将按协调税制提供。

  1. 问:请按税号提供一九八九年八月执行的强制性进口质量检验标准商品清单?请提供要求对进口品和国产品进行检验的法律、规定、法令或其他行政命令的英文译本。执行这种对进口品和国产品检验的当局是哪些?

答:我们已提供了执行强制性进口安全检验的清单以及有关法律的英文本。国家商检局负责执行进口检验。

  1. 问:请提供与中国以双边清算协定为基础进行贸易的国家,并注明与每个国家从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 0 年的贸易金额。

回答:中国与孟加拉国、古巴、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实行双边清算协定贸易。一九九二年,与阿尔巴尼亚、古巴、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支付协定将转为现汇贸易。从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 0 年与各国支付贸易进出口总额为:国 别 美元(百万)孟加拉国757. 280 古 巴 1, 504.420 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

1, 591.244

  1. 请提供一九八八年执行的有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法律和职能联系,外贸公司权利和职责的外贸改革规定的英文译本。

回答:一九八八年外贸改革规定已被进一步的外贸改革所取代。中国可以提供修改过的外贸改革规定的译本。

  1. 问题,请提供新的纺织品转口管理规定的译本? 答:我们已提供。

  2. 问:是否能提供一份进口许可证项下产品清单? 答:此单已提供。

  3. 问:是否能提供一份按税目的进口产品关税表? 答:此表已提供。

  4. 问:中国能否提供一份受制于价格控制的产品清单?并解释此控制是如何运作的。

答:中国原先已提供了一份国家定价产品清单。一份反映最新变动情况的新的修正清单也于最近提供了。

  1. 问:中国能否表明提供给国有企业及国营农场的总补贴额?

答:这种补贴是以许多形式进行的,如低息住房,免费医疗,粮食供给, 教育,及托儿所等。许多此类补贴是对整个社区人口的。很难衡量提供给国有企业的数额。所有国营农场都位于边远欠发达地区。国家每年提供约三亿人民币的外贴。这个数字表明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1. 问:能否提供有出口权的公司?

答:我们正在更新外贸企业的名录。一份更详细的名录将届时提供给秘书处(可能于今年下半年)。

  1. 问:中国能否提供一份外汇管制现行法规?

答:一份中国外汇管制法规已向秘书处提供过了。

  1. 问:“双保险”制是如何运行的?有多少企业在内,是属哪些部门? 已实行多久,还要实行多久?

答:这是旨在增加企业履约率的一项试验。详情请查上述问题的回答。84.问:哪个领域对外资实行控制?

答:我们只有鼓励外贸的优惠领域,没有限制外贸的领域,但对某些国家所有的部门如铁路,电讯及民航,外国投资的可能性是明显地小一些。我们不鼓励对陆地石油勘探投资,因我们在此领域有较强开发能力。农业实际上是鼓励外资的部门之一。

85.问:在省级及直辖市级的出口补贴额是多少? 答:中央政府已在全国地方级取消出口补贴。 86.问:中央政府如何制定出口指标?

答:简言之,出口指标是基于上一年度实绩基础上制定的,再加上一定的百分比的增长度,同时为确保指标能够完成留有余地。但是,由于九一年外贸改革后,使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后,指标的作用不断减弱。企业以商业考虑决策经营。

  1. 问:在取消诸如繁文缛节方面的非关税措施做出何种努力?

答:此问题太泛太广,回答也就不得不泛泛一些。这个问题将在将来的经济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重点将放在企业自主经营上。在中国成为总协定缔约方后,总协定的贸易政策检查机制将会有利于此问题的解决。

  1. 问:就总体补贴制度中,出口价格是如何制定的?

答:出口补贴已取消。出口价格是按成本,及国际价格水平制定的。89.问:机电产品进口的经济调整是否完毕?有何开放进口的具体措施? 答:经济治理整顿已完成。我们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开放进口体制。这包

括二百二十五项产品减税,十六种进口许可证商品取消,包括收录音机,电视,电子显微镜及电子扫描仪等产品。

  1. 采取什么措施来增加进口?

答:治理整顿的结果理顺了经济秩序,使国民经济回到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同时,使经济基本建设回升,刺激了国内对进口的需求。此外,我们准备在谈判中国关税减让表时进一步减让关税。

  1. 取消的十六种进口许可证商品是哪些?

答:这清单已向总协定提供了,其中包括,钢材,钻,盐,咖啡,人造纤维及服装,电子产品及一些生产线。

  1. 问:外汇管制,中国是否准备向单一汇率过渡?取得外汇许可的程序如何?

答:目前我们正在向单一汇率过渡。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的差别在八六年是百分之八十六,而现在仅为百分之八。中国实行外汇额度制。企业获得外汇通过以下三种渠道:①中央外汇的额度分配;②出口获得的留成外汇。

③从调剂中心购买的外汇。中央外汇分配到部门企业,同时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及优先项目。从所有途径获得的外汇须在中国外汇管理局建立额度账户。企业可自由用自有外汇进口或到调剂中心 卖出。

  1. 中国采取何种具体措施来进一步减让关税,中国能否提供一个新的关税税率?

答:我们准备在中国恢复总协定地位谈判中进行大幅关税减让。新的关税率表已交秘书处。

  1. 进口调节税取消后,中国将继续实行关税以外的税赋吗?

    答:地口调节税取消后,在进口时只征收关税一种。

  2. 中国是否将继续实行出口退税?中国代表团能否解释一下出口退税的作用?

答:出口退税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惯例,总协定第六条四款涵盖了其可行性。所以,它不应提为一种政府补贴。中国出口退税的原则是退还那部分出口商品在出口前的所征税曰

  1. 请中国提供外贸法及反倾销法如何反映自由贸易及透明度?提供一份有关草案?

答:总协定规则条款将充分反映到最后草案之中,并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草案将向秘书处提供,我们欢迎对草案评价。

  1. 中国修正原产地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此修正文的内容?何时公布?

答:过去四十年中,原产地证书一直没有统一格式。为使原产地管理更系统化,经贸部正起草一个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参考总协定惯例,美、日本、欧共体及香港的做法。使其反映中国国情,与国际原产地规则惯例做法一致。此修改规则将不久发布。中国修改后新的原产地规则将列明负责原产地规则,发证机关的权力,原产地证书发放条件,出厂商品的原产地标准,及处理违反原产地规则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