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它是指缔约国一方在某些方面给予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或法人、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或法人、商船)同等待遇。在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等中订立,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在本国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所应缴纳的国内捐税,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商船在港口的待遇,以及商标注册,发明专利权等。国民待遇必须是互惠的,并不损害当地国家的独立、安全和主权。沿海贸易权、领海捕鱼权、在农业区域购买土地权、零售贸易权等不属于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