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关对出口优势产业的影响

入关将减弱出口优势产业的比较优势,同时为出口战略产业的选择提出更高的要求。

所谓出口优势产业,简单说就是在进出口结构中具有长期市场优势,并占较大出口比重的产业。从我国进出口结构的发展来看,我国出口优势产业具有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六五”期间我国的进出口格局基本上是用初级产品换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占 45%—50%,进口商品结构中,工业制成品占 70%左右。(见下表)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本世纪末,我国进出口内部结构较之“六五”时期,会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但目前来看,我国出口结构中,初级品仍占一定比重。从出口优势来看,主要偏重于劳动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也就是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和自然资源的优势发展起来的出口产业和产品。主要是一些轻纺产品、食品及能源等。这种状况是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变化的一般趋势相违背的。

“六五”期间我国进口与出口的结构 a、包括(1)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2)饮料及烟类, (3)非食用原料, (4)动、植物油脂及腊 6、 (1)不包括金属制品的轻纺、橡胶、矿冶产品及其制品, (2) 不包括专业、科学及控制用食品装置、摄影器材、光学物品及钟表的杂制品。资料来源:根据《“六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第 133—134 而计

算。转引自《中国产业结构研究》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27 页。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呈现为这样的趋势。(1)由于科技革命,使价格很高的数量日益增长的多种尖端技术产品加入国际贸易,而发展中国家为发展本国经济,也将从发达国家进口更多的机器设备。制成品的比重将以比过去更快的速度增长。(2)在制成品贸易中,技术、信息、智能技术贸易和各种软件贸易的比重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传统的出口产品也将向高精尖方向变化。多功能、微型化,轻型化,是今后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发展方向。

在这种形势下,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放开市场,对我国已经形成的出口优势产业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要求我们在一个更高的基点上,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正确选择出口战略产业;另一方面,随着入关后,将对我国出口优势产业带来种种限制,从而减弱了出口产业的优势。因为我国的出口优势产业是以低廉劳动力和资源为基础的。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价格低廉形成优势的。目前缔约方已明确表示,在我完成价格改革之前必须接受选择性保障条款,即一旦中国某类商品因价格优势对某缔约国同类产品或生产企业构成冲击和伤害,该国有权终止对中国许诺之市场准入。

下面我们以纺织品、服装出口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我国轻纺工业品,一直是我国出口优势产业,据统计:1980—1989 年, 轻纺工业品占出口总额比重分别为:33.7%、32.2%、29.5%、31.8%、30.9

%、35.9%、40.3%、39. 9%、43.8%。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自从 1984 年参加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多种纤维协定》后,获得迅速的发展。据统计, 1985 年至 1990 年 6 年间,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金额累计仅达 280.48 亿美

元,加入多种纤维协定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金额等于前 6 年的 2.15 倍。

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之后,既要享受缔约国的权利,也要承担缔约国的义务。既给我国纺织品出口发展带来许多机遇, 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挑战。

从有利方面来分析:

第一,为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创造了条件。目前仍在进行的乌拉圭回合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谈判,规定 10 年过渡期内完全取消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配额限制,这意味着《多种纤维协定》所体现的,以保护发达国家纺织工业利益为主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保护主义,将最终过渡到关贸总协定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原则,这将会使世界纺织品和服装市场的进一步扩大,据有关专家估计,当经过 10 年过渡期最终取消《多种纤维协定》之后,发展中国家

对发达国家纺织品出口将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82%,服装出口将会增加 93

%。同样,这也会大大促进我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增长,据估计,如果取消《多种纤维协定》对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配额限制,我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有可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 322%。

第二,入关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就可以在已经一体化的产品上自由竞争,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能力。例如,乌拉圭回合关于纺织品和服装协议规定,从 1996 年 1 月 1 日起,将实现 17%的纺织品和服装一体化,这就意味着我国作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届时有权同其他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一样,在 17%的一体化的纺织品和服装商品贸易上实行平等竞争。而且这一范围在不断扩大。

第三,为我国纺织品和服装的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国纺织工业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还有很大差距。例如,目前全国棉纺设备属于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 9.6%,而落后的设备竟达 36.17%, 这就要求我们利用入关的契机,抓紧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以保持我们在国际商品贸易中的优势。

从不利方面来看,主要有这样几方面:

第一,入关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将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应当说,《多种纤维协定》关于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配额限制,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 既是一种限制,在某种意义上说,又是一种保护和保证。它一方面保护了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免受那些没有配额者或配额少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国的竞争;另一方面,它又保证了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稳定增长。但是,当多种纤维协定完全回归到关贸总协定一体化之后,这种保证就成了竞争,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质量不高、档次较低的现状,不能不构成威胁。

第二,世界纺织工业技术进步的趋势,严重危及我国纺织和服装工业落后的现状。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科技进步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纺织工业生产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转变。纺织工业的技术改造程度,决定着纺织品的出口质量和档次。可以肯定,面对纺织工业竞争的新形势,一些发达国家会纷纷增加对纺织工业的投资,加速技术改造,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而我国投资能力有限,产业基础又很低,既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大规模投资改造;也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缩短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因此,我们面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第三,我国纺织和服装工业作为劳动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步减弱,我国纺织和服装工业劳动力工资成本低,一直是我们出口比较优势的一个重要支柱。我们的劳动力工资成本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一些纺织工业

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据统计, 1985 年冬季我国纺织工人的工资成本仅为每小时 0.20 美元,仅等于瑞士的 1.8%、美国的 2.3%、日本的 2.4%、韩国的 12.7%、巴基斯坦的 40.8%、印度尼西亚的 86.9%。

到了 80 年代末,这种国际比较优势已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于种种原因,

从 89 年开始我国纺织工业劳动力工资成本有大幅度上升。据统计, 1989

年,我国纺织工人每小时工资成本已上升到 0. 40 美元,增加幅度为 100%。并且这种上升并没有使纺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相应地大幅度增长。从目前看,我国纺织工业的劳动力工资成本虽然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纺织工业劳动力工资成本。但是却开始高于那些对我国纺织品出口构成威胁的竞争国的纺织工业劳动力工资成本。据统计,1989 年春,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纺织工业每小时劳动力工资成本,分别为 0. 37 美元和 0. 23 美元,分别相当于我国纺织工业劳动力工资成本的 92. 5%和 57.5%。

此外,纺织工业管理体制及企业经营机制的现状,都存在着严重不适应的方面。这些都构成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不利因素。

从纺织工业的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出口优势产业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入关既有机会,又有障碍,需要我们拿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