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优惠制(D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ance-GSP)

普遍优惠制简称为普惠制,它是指经济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所谓普遍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所谓非歧视的,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亨受普惠制的待遇。所谓非互惠的, 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