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的二难推理和有关的博奕

我们现在想花些时间研究其他类型的博奕情况,这些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邂逅相遇,同时也是我们刚刚描绘过的情况的变种或是进一步发展而成的。最简单的一种是囚犯的二难推理。这个推理之所以有这么个特别名称是因为其原本出自两个嫌疑犯被地区律师分别询问的情形。他们被怀疑犯有某种罪行,但是地区律师还没有他们犯罪的有效证据。然而,情况是两个罪犯都犯有另一种证据确凿的较轻的罪。这两个罪犯有两种选择,A 和 B,即坦白其所犯的更重的罪,或者是隐讳。他们被隔开不能串供。结果如后所述。如果都坦白,都会被判重刑,尽管因为坦白可以稍稍减轻刑罚。如果有一个坦白(使事实变得明朗化),另一个就要把罪名全推给他,而且通风报信者也会逍遥法外。如果都不坦白,他们都不会因重罪判刑,但可以肯定他们会被以轻罪处罚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