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世界机构的具体功能征税权和社会福利功能

更具体地说,必须给予新的世界机构以征税权,以便实现累进税制。甚至可以达到这种程度:在年收入高达某个数值(例如 1 百万美元或 1 千万美元)时,对任何收入的增长将课以 100%的税。这一点很及时,现在几乎没有人有这样高的收入。因此,可以认为批准这一等级的征税权(实际上就是设立收入的最高允许值)在政治上是可行的,不会有很多人受到影响。还有, 在新组织成立的头五年中,对于全部收入低于某一数值(例如说每年收入 10 万美元)时的所得税率可以设得很低,使这一收入等级的人的纳税负担微不足道。当收入在 10 万至 99.9999 万范围内时,税率可以适当地低一些,使这一收入等级内的人略有纳税负担。这种税收方案可使税收总额增加,充分适应一个新机构在组织“分娩”和早期开办时的阵痛。

当然,随时间的推移,由于技术发展的推动和通货膨胀的共同作用,所有人的货币收入都会不断提高(实际收入将略有提高)。因此新的世界机构每年的货币税收(以及实际税收)也会不断提高,如果税收与最高收入以下各档税率的定期提高相配合,那么,其机构运转费用应当是充足的。世界机构的另一具体功能将是为世界上所有的人制定并(在可能的地方)贯彻最低生活标准,同时承认这些标准应因地区而异。这是因为各地区的文化传统、环境强加的要求,还有其他许多因素都各不相同。从理论上说,如果能在一切区域和地区刺激足够的(门类恰当的)经济活动,那么这种最低标准是可能达到的。在实践上,如同我们稍后要讨论的那样,没有世界机构的干预和协助,最低标准将不可能达到,既使有了干预和协助,也需要有某种形式的收入、生产力要素和商品的再分配,才能保证一切地区都能实现最低标准。实际上存在着对于世界范围的社会福利和繁荣计划的要求,这里不仅是指那种联合国和其他国家中正在或已经在开展的计划,还包括那些具有新的视野和范围的计划。这种计划暗含着公共管理机构的新形式,相互交往的新渠道, 以及决策当局的新结构。为了使最低生活标准成为世界社会的必需品,世界新机构需要对上述诸方面实验再实验,在某种程度上,取得这个实验成果的

过程将构成一个真正的朝着经济民主化方向努力的运动。于是自由市场和资本体制内“一元钱一份表决权”的原则将部分让位与“一个人一份表决权” 的体制。

在取得征税权和再分配权之后,世界机构一定要担当起朝气蓬勃地领导重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的责任。它必须建立更有效的计划来抑制世界人口的增长,因为这同那些为支持社会福利和繁荣计划而纳税的人们关系重大。家庭收入提高而家庭规模缩小的趋势肯定有助于降低出生率的计划,也有助于使育龄人口更容易接受计划生育。世界机构必须着手教育人们降低他们的物质欲望,把他们追逐物质生活水准的急切欲望转变成其他目标。世界机构甚至应鼓励某些人放弃他们已经取得的绝对数很高的生活水平,而接受较低的水平。

同时,世界机构必须把技术发展引导到一个正确的轨道上。为建立军事能力而进行的研究和发展的努力必须停止,研究和发展的努力必须集中在能够直接或间接(通过副产品)地导致生产食品、住房、衣物和其他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企业生产率有明显提高的方面。研究与发展的努力还必须转向为控制污染生成,维护甚至提高已经退化的环境质量,为增进人们的文化、社会和政治利益建立机构,提供设备。这些机构可加强人类的内聚力,消除歧视、等级体制,以及其他剥夺人身基本自由的机构。

在取得政治民主方面,世界机构必须鼓励所有人参与政治活动和适当层次的决策过程,它还必须使这种参与成为可能。这种作法将得助于人均收入和人们教育水平的提高。还必须认识到对世界政治组织中仍然处于另一个水平上的政府,要引入更完善和更实在的相互交往和决策结构。

就一定的意义上说,决策的权力及影响总是倾向于直接或间接地发生在金字塔的尖顶。然而金字塔的基础正在变得更大、更广泛。所以,通过与下层基础更加广泛、有效的交流,上层的决策过程(即便直接发生在上层), 也必然受到下层的广泛影响。我们必须避免以下这种不妙的局面:上层制定过多的决策却只剩下少得可怜的时间,结果不能仔细审查每一项决策,以致反而作出不幸的决策。必须改变决策机构和组织结构,避免愈来愈多地把权威和决策委托下去,这样可使送达上层的决议得到周密而恰当的处理。简单地说,对于某类决定和某类权力的使用应当高度集中,同时对于其他各类决定和其他各类权力的使用则应当高度分散。这种情况下,决策制定和权力运用的全面集中化将不再扩大;这一点也许转化成对社会福利最有意义的东西,包括经济效益和参与商品、团结商品以及其他许多非经济商品,它们都由这一过程生产(或产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