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社会福利和边际社会成本的平衡:公共部门的规模
我们已经指出公共部门涉及某些商品的生产、对赢利组织和行为单位立法、提供基本信息、管理产生积极和消极外部影响的活动和减少社会不公正等方面。但是公共部门应当多大呢?在公共部门的活动中,有没有象在农业、大部分商业和其他行动中那样的收益不断下降的情况呢?
我们再次提出一个没有简单答案的复杂问题。而且,我们无法度量不同公共部门活动和政府劳务的许多具体效益,因此,我们只能提出一个非常泛泛的答案。我们从图 13.12 开始讨论。图中,纵轴表示无法确定数量大小的、
我们称之为社会效益(效用)的量。同图 13.10 和 13.11 用纵轴度量效用一样,图中纵轴用以表示没有具体量的社会福利大.小.排.列.顺序。用横轴度量表示公共部门规模特征的量,如美元开支以及雇员数等。
如果我们计算美元开支,并且如果可能用美元值来确定社会效益的话(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那么,两个轴都能用美元来度量。现在,如果将图 13.12 的曲线看作是政府各种不同开支所产生的有关社会效益量(按美元计),显然,只要每增加一美元开支(边际社会成本),产生出一美元以上价值的社会效益(边际社会效益)——即直到增加一美元开支恰好产生出一美元价值的社会效益的这一点为止,我们都应当不断增加政府开支(公共部门的规模)。这一点,即图 13.12 中使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社会效益相等的 O 点, 决定了公共部门的“最优”规模。(O 点及其邻区在图 13.12 的附图上放大了)超过该点,我们假定来自公共部门活动的收益逐渐减少,政府开支每增加一美元,产生出的社会效益价值小于一美元。
对于确定社会效益的美元值的任何分析都会遭到严厉而有力的反对。然而,应当认识到,如果社会效益是可度量的话,我们就使用有助于决定公共
部门最优规模的标准边际成本一边际收益分析方法。而且,就象我们着手探讨下一个问题时所看到的那样,在实践中有一些间接的用途。我们考察大型公共部门或政府的内部平衡时,这个问题就出现了。当我们把该公共部门划分成各部分时,有些部分是否太大,有些部分太小?司法(法庭)部门是否太小?财政部门是否太大?住宅和城市发展部(HUD)是否太小?国防部是否太大?或者如果我们把公共部门分解成项目和活动而不是行政单位,那么, 低收入住宅项目是否太小?公路建设项目是否太大?外国援助项目是否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