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质量否决权”的原则

  1. 实行“质量否决权”效果好差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的认识和决心。要顺利实行“质量否决权”,必须大力提高领导层的质量意以,特别是企业厂长(经理)的质量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质量否决权”取得应有的效果。

  2. 必须反复研究、完善质量否决的内容,提高“质量否决权”的有效性。要使其内容能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解决质量上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科室管理层的考核,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首先应明确各科室的质量职能。对与产品的质量直接有关的科室,可根据其对产品质量应负的主要责任,以及因工作质量引起的质量问题等来制定质量责任评价指标,并严格考核。对与产品质量有间接影响的科室部门,要研究其工作质量,并与企业最终效益挂钩。

  3. 加强质量立法,使实行“质量否决权”有法可依。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升级和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制定出比较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奖惩制度,使评价标准、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奖惩形成闭环管理,并落实到执行单位和个人。

  4. 实行“质量否决权”要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检测手段,保证检测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使“质量否决权”建立在数据说话的基础上。

  5. 实行“质量否决权”,既要重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更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这是一项涉及到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新工作,实施起来会遇到各种习惯势力的阻碍。思想政治工作要起到疏导和保证作用, 发挥精神激励的威力。

  6. 实行质量否决权,要结合本行业、本企业实际状况定项目、定指标、

定方法,不可生搬硬套。在考核内容上,要从上至下建立起一整套质量指标体系。设置的指标要先进合理,既突出重点又包括全面,便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