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供方或卖主的评定

这对采购控制是很关键的,因为采购产品的质量完全取决于供应者。建立评定这些供应者的制度化的程序是基本的。对供应者的评估应基于下列依据:

  1. 他们满足产品或服务质量要求的能力。

  2. 在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上对机械、工具和人力的可获得性。

  3. 他们在商业上和财政上的生命力。

  4. 他们的生产能力和保证规定的交货计划的能力。

  5. 他们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评定未来供应者的方法有很多。供应者在以往供应相同或相似种类产品的表现是很有用的评定参考。从这一点说,保持对进货以及他们质量状况的详细记录是很重要的。至少,这个记录应包括详细的供货数量、拒收数量、履行交货计划和在复审期间对公司总供应(所提及的材料或服务的)的占有量。

由主要买主如国防企业或由认证机构对分供方或卖主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批准可以作为评估的起始点。然而,还需要确定分供方的工厂和设备的加工能力是否符合所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另外,评价其生产能力和财政来源是否符合其对客户的交货承诺也是很重要的。

对一次性购买或当购买量很小时,买主应在批准产品投入使用前对其做详细的检查和检验。

上述方法不适用于新的供应者。因此,需要进行正式的能力评价。下面将论述这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