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实行“质量否决权”的主要工作

  1. 建立标准

建立标准就是要制定质量责任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奖惩方法。制定质量责任评估指标体系,要明确各级质量职能,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对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质量责任细分成一系列的定量化评价指标。

  1. 考核制度

考核首先要有组织保证,同时要有明确的考核规范,包括考核细则、考核程序和考核时间等。要按照考核制度,根据质量责任评估指标体系,对各级、各类人员定时、定量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及时反馈,一切以数据为准。

  1. 实施奖惩

实施奖惩是“质量否决权”落到实处的关键,奖惩方法必须充分体现质量处于决定地位的原则。不能把质量指标按占一定比例来处理,而要把质量指标作为评估的基础。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的质量奖惩计算方法有:

  1. 质量系数法。以质量系数乘以当月基本考核项目得分率来决定实得奖金额。

当月奖金=Q×(A+B+C 十⋯)×应提奖金式中:(A-1-B+C+⋯) 为除质量以外的考核得分;Q 为质量系数,各个质量考核项目的平均数,即

1 n

Q = ∑ Qi

i=1

当 0<Q<1 时,奖金被部分否决;Q=0 时,奖金被全部否决;Q>1 时, 实得奖金大于应提奖金,体现优质优奖。

  1. PQC 考核法。以产量、质量、管理得分率之和来决定实得奖金额,

简称连乘法。

当月奖金=POC×应提奖金

式中 P——产:量(工作量)完成情况得分; C——管理或效益情况得分。

  1. 质量下限分否决法。在质量系数法的基础上,当质量方面得分降到规定的某一下限分数时,不管其他方面的考核成绩有多大,则奖金全部被否决。质量下限分否决法,一般是将考核的质量指标规定为应达到的计划值,

    当指标高于计划值时,则增加系数,低于计划值时,则减少系数,低到一定程度时,则系数规定为零。

对科室的考核还可补充使用下列方法:

  1. 分管指标关联法。负担指标的科室按指标完成的结果直接浮动;未负担指标的科室要根据企业方针目标、工作质量好坏进行浮动或与企业最终经营成果相联系,按最终产品质量间接浮动。

  2. 工作差错否决法。按照科室业务分工行使本职工作,出现的工作差错率或经济损失,予以决定否决的程度。

  3. 重点项目否决法。一定时期内确定的企业重点项目、中心工作等,

    按有关科室完成情况和尽责程度决定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