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奴隶社会的经济一、一般概况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转变,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化。世界上最早发生这种转变的有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和爱琴海地区。中国的奴隶制国家在公元前两千年左右开始产生,共经历了夏、商、周(西周和东周的春秋时期)三个朝代,共一千六百多年。

在奴隶社会,最基本的阶级是奴隶和奴隶主。在有的国家,处于被剥削地位的除了奴隶以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自由民。在这里,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奴隶们创造的物质财富全归奴隶主所有,连他们本人也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象牛马一样,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而已。“奴隶占有制度,从现代的条件看来,是不可思议的现象,是反常的荒谬事情。然而在原始公社制度瓦解的条件下,奴隶占有制度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合乎规律的现象,因为它同原始公社制度相比是前进了一步。”①

中国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是夏朝(约公元前二十一——十六世纪)。我国历史上有过尧、舜、禹禅让(公举)的传说,反映了氏族社会末期在部落联盟内推举联盟首领的一种制度。尧、舜、禹大概都是传说中的部落联盟首领。据说禹治水有功,十三年中足迹遍及当时的中国,使洪水平息,草木繁盛。古籍上曾说:“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完肤,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① 禹以后开始传子,自此公举制度为传子制度所代替,开始了我国古代历史上“家天下”的局面。《礼记·礼运篇》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 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奴隶社会自此产生了。

夏王朝是夏族的姒姓贵族所建,自禹至桀共传十四代、十七王、四百多年。夏王朝的统治区域主要在黄河中下游一带,相当于今山西、河南、河北等地。据古书上说,夏初都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后又迁都于斟◻(今河南偃师南)、帝丘(今河南濮阳县)等地。有关夏代的文物考古工作,目前仍在探索之中。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分布于河南西部、山西西南部的二里头类型文化,是介于父系氏族公社末期龙山文化(以山东章丘龙山镇遗址为代表)和商代早期之间的一种文化,很可能即是夏代的文化遗存。

夏王朝已经建立了作为阶级压迫的国家机器,设立了政权机构和镇压奴

① 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

① 《韩非子·五蠹》。

隶的军队和监狱。据文献记载,夏代设有牧正、庖正、车正等一系列职官。二里头遗址的墓葬,已充分显示出这时的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有一种长方形竖穴墓,死者仰身直卧,随葬品不仅有鼎、豆、觚、爵等陶器,并且还有贝和玉锦。还有一些乱葬坑,其中骨架叠压,没有任何随葬品,而且有的骨骼缺少头颅,有的躯干和四肢分离,显然是被砍杀肢解的。这些死者大多是青年男女,想是被奴隶主杀害的俘虏或奴隶。二里头遗址还发现了大型宫殿建筑的遗址,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一种半陷入地面下非常简陋的土窑式窝棚,当是奴隶和平民中的穷人栖身之处。

接替夏的是子姓商族建立的商王朝(约公元前十六——十一世纪)。商朝的历史已经有文字——甲骨文和考古发现的许多材料作为证据。

商部落原居住在黄河下游。夏朝末年商人逐渐强大,渐向黄河上游发展,成为夏王朝的强大敌对势力。到首领汤的时候,灭了夏朝,建立了商朝奴隶制国家。商王朝的统治区域远远超过了夏朝。其直接统治的地区,大致以现在河南的安阳、郑州为中心,包括今河南全部、山东、河北、辽宁、山西、陕西、安徽、湖北的大部分,以及江南的一部分。在这些地区的周围还有一些臣属于商朝的方国(指诸侯)和少数民族。总之,商代的统治范围比之夏代是大大扩展了。

商人是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部落。相传商人的祖先契的母亲吞“玄鸟(燕子)之卵”生契。《诗·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正是反映了这一传说。卵生的神话,在东方部族中是很流行的。如传说秦人祖先女脩吞燕卵生子大业,清朝祖先布库里雍顺是天女佛库伦吞神鹊的红果所生;等等。这些神话大概都反映了母系氏族时期,子女按母系计算的事实。在商代,阶级对立是十分明显和尖锐的。一方面有少数占有生产资料和

奴隶的奴隶主;另一方面,有众多被当作牛马一样被奴役的奴隶。商王是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和最大的奴隶主。商王自称“余一人”或“予一人”,表示至高无上,唯我独尊。商王自认为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所以商的后期, 王也叫“帝”。商王以下设有文武官吏,并且随着奴隶制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复杂的官僚机构。当时只有奴隶主才有姓,总称为“百姓”或“百姓王人”。奴隶则根据他们服役的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称谓。从事农业劳动的奴隶称“众”、“众人”;牧畜奴隶称“刍”;手工业奴隶称“工”;宫庭和家内服役奴隶称“臣”、“妾”、“奚”、“仆”。在商代还有一定数量称为“小人”的平民。平民的社会地位比奴隶高,但负担也很沉重,常因犯罪或负债而沦为奴隶。

商代的奴隶遭受着非人的待遇。近年来,在盘庚至纣的王都所在地—— 殷墟的发掘,充分说明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奴隶们建造了富丽堂皇的宫殿, 但他们自己住的却是潮湿阴冷的地穴。在殷墟发现的这种地穴,比储藏东西的地窖稍大而浅,但仍十分狭窄,更没有任何装饰。这种住处,实际上还不如关牲畜的窝棚。奴隶们的生活资料,仅维持在能延续劳动的最低限度。根

据殷墟的发掘,发现许多青年奴隶都曾患有牙病,这显然是营养不良所致。商王和奴隶主不但生前尽情享受,同时还想在死后继续享乐。所以,在他们的坟墓里一般都埋有大量随葬品,甚至还大量地杀殉奴隶。殷墟西北岗的一座王陵,殉葬的奴隶竟有三、四百人之多。一九七六年考古工作者曾在武官村殷王陵区进行了大规模的钻探和发掘,共发现二百五十座商代祭祀坑,并发掘了其中的一百九十一座,坑中有被屠杀的奴隶骨架一千一百七十八具。奴隶们的悲惨境遇于此可见。

商王朝共传了十七代、三十一王,约六百多年,到纣王时候,为周王朝所代替。

周人是一个古老的部族,姬姓。他们的兴起约在夏、商之际。商王朝的社会矛盾到纣王时候已发展到了空前尖锐的程度。《史记·殷本记》上说, 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奴隶主贵族们穷侈极奢, 日日沉醉于“酒池”“肉林”之中,奴隶和平民生活的困乏到了极点,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周人利用这样的形势,逐渐扩大自己的势力。到周人早期领袖古公亶父的孙子周文王(名昌)的晚年,周人的力量已强大到“三分天下有其二”①,灭商的条件已经成熟。文王子武王(名发)继位以后,更积极向东发展。武王即位的第四年亲率大兵伐商,一举攻占纣都朝歌(今河南淇县),纣王登鹿台自焚死,宣告了商王朝灭亡和周王朝的建立,其时约公元前一○二七年。

周人灭商后建都于镐京(今西安西),史称西周。西周传十一代十二王, 共约三百年。西周末年,因压迫和剥削严重,国内阶级矛盾以及周王朝和西周部族之间的矛盾都很尖锐,周幽王宠爱褒姒,废掉申后和太子宜臼。于是申后的父亲申侯(申在今河南南阳北)联合游牧民族犬戎攻破镐京,杀幽王于骊山之下,西周王朝灭亡。申侯等立宜臼于申,是为平王。公元前七七○ 年平王迁都城于洛邑(今洛阳),史称东周。东周又可分为“春秋”和“战国”两大阶段。自公元前七七○年至前四七六年为春秋时期,公元前四七五年至前二二一年为战国时期。这时,东周王朝实际上早已失去了统治权力, 仅徒有虚名,而且它在战国结束前的公元前二五六年即已灭亡了。在中国历史上,西周和东周的春秋时期都仍属于奴隶社会。《论语·为政》中说:“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就是说周的制度大体因袭商代,没有发生多大变化。

西周和春秋时候的阶级结构和商代大致相同。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基本的阶级,在这两个基本的阶级之外还有平民阶级。周代的阶级划分是十分清楚的。《左传》上有一段文字说:“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

① 《论语·泰伯篇》。

牧,以待百事。”①一般说可以分为六等,即: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工商。士基本上属于自由民,士以上是奴隶主阶级,士以下是奴隶。庶人、工商是生产奴隶,皂、舆、隶、僚、仆、台、圉、牧则为宫庭和家用奴隶。奴隶可以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而且价钱很低,西周时候五名奴隶才能抵一匹马加一束丝。

西周王朝建立起了比商代更严密的官僚机构,用来维护奴隶制的社会秩序。为了统治广阔的地区,曾经大规模地分封诸侯。据说武王、周公和成王曾先后设置了七十一个诸侯国,国王的子弟一般都得到了封地。经过周初的不断分封,周王朝的势力范围大致以镐京为中心,东到现在的山东,西至今之甘肃,东北至今之辽宁,南到长江以南。其区域比商朝大得多,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有数的奴隶制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