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缓慢发展

明中叶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由于工匠、赋役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明中叶以后轮班匠可以出银代役;一条鞭法规定徭役并入田赋,农民从法定意义上说也可以不再服劳役。强加在劳动者身上的封建束缚有所减轻,人身自由增大,有了出卖劳动力的可能。这样,在商品经济发展,小商品生产者队伍扩大和不断分化的条件下, 资本主义萌芽在江南某些地区和某些行业中开始出现了。

明人的笔记小说中曾有过一些家庭手工业发展成资本主义作坊的记载。《松窗梦语》里说:“毅庵祖,家道中微。⋯⋯成化末年,⋯⋯购机一张,织诸色紵币(帛),备极精工,每一下机,人争鬻之,计获利当五分之一。积两旬,复增一机,后增至二十余。商贾所货者常满户外,尚不能应。自是家道大饶。”①《醒世恒言》中也谈到一个类似的故事。故事说,嘉靖年间吴江县盛泽镇上有个姓施名复的手工业者,家里有张绸机,每年养几筐蚕,妇络夫织。因为蚕种拣得好,缫下的丝细圆匀紧,织出的绸光彩润泽, 人们都增价竞买。由于营业顺利,不上十年,施复就由一张绸机扩大到三、四十张,家资十分饶裕。置有二十余张或三、四十张绸机,自然就需要有雇工。张毅庵和施复都是在和同行的竞争中获得胜利,由一个个体生产者发展成占有生产资料,对雇工进行剥削的资本主义作坊主。施复虽然是小说中的人物,不一定实有其人,但这个故事应也是当时客观事实的反映。

明中叶以后,苏州地区手工业雇工的情形已经非常普遍。监察御史蒋以化曾经写道:“我吴市民罔籍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 小户百数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饔餮计。大户一日之机不织则束手,小户一日不就人织则腹枵,两者相资为生久矣。”①万历年间作过巡抚一类官的曹时聘在奏疏中也曾说:“吴民生齿最烦,恒产绝少, 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② 可见苏州已有大批雇佣劳动者出现。而这里说的“大户”和“小户”、“机户”和“机工” 则可能就是资本主义手工业作坊的早期资本家和在其中被剥削的雇佣工人了。

除了上述小商品生产者分化,生产者成了资本家的例子以外,也可以看

① 张瀚:《松窗梦语》卷六,《异闻记》。转引自杨超:《明清纺织业中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两种发生过程》。《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391 页。

① 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转引自《明清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7 年版,第 41

页。

②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九年七月。

到商业资本侵入生产,逐渐转化为产业资本的例子。据记载:“松江旧无暑袜店,暑月间穿毡袜者甚众。万历以来,用尤墩布为单暑袜,极轻美。远方争来购之。故郡治西郊,广开暑袜店百余家。合郡男妇,皆以做袜为生,从店中给筹取值,亦便民新务。”③《松江府志》对这件事也记载说:“郊西尤墩布轻细洁白,诸商收鬻称于四方,号尤墩暑袜,妇女不能织者,多收布值,为之缝纫焉。”从这两段话相互对照可以看到,这些缝袜的劳动者不是用自己的材料独立地进行生产,而是用商人的原料“为之缝纫”,接受一定的报酬。在这里,商人和劳动者的关系已经不是一般商业贱买贵卖的关系, 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了。

到了清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比之明后期又略有发展,“地区有了扩大;行业有所增多;手工工场的数目也有了增加;雇工人数在迅速增多,⋯⋯。比如苏州、南京、杭州、广州、湖州、成都、盛泽等地的丝织业,内江、东莞、阳春和台湾等地的制糖业,瓯宁、武夷等地的制茶业,瑞金、平南、玉山、郡城等地的制烟业,景德镇、佛山镇的陶瓷业,苏州、汉中等地的造纸业,犍为、富顺等地的制盐业,佛山镇等地的铸铁业,苏州的棉染织业,以及某些采矿业,都出现了一些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

资本主义萌芽在明中叶以后虽然已经出现,但在封建制度的束缚和压抑下发展是很缓慢的。直到鸦片战争前夕,这一新的经济关系还很微弱,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微不足道,仅是孕育在封建社会母体中的幼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