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工业行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唐宋时代,民间手工业者渐向城市集中,并受到政府的保护。一些主要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煮盐、冶铁、丝织、金银器制造、兵器制造等部门, 虽然还都掌握在官府手中,但是在生产技术上,有时却要依赖民间手工业者来提高。《新唐书·百官志》载:“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谩刀鞘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既巩固了民间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也开始影响到官府作坊中劳动者成份的改变。元代统治者,虽曾一度使民间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倒退至工奴地位,但是这种现象毕竟是暂时的,民间手工业者并未由此而被消灭。

由于官府手工业的某些部门需要由民间手工业中的工匠来充役,以及需要依靠民间手工业中的工匠来改进生产技术,唐代封建政府就把民间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以便官府手工业能有固定的劳动力来源。与此同时,手工业者为要防止同业之间的互相竞争和破产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手工业部门,于是从唐代开始,就出现了维护手工业者自身利益的行会组织。到了宋代,这种手工业者的行会组织,就更加发展和壮大起来。

唐代手工业的组织,大都称“行”,例如长安和洛阳两地,各种街巷的店铺作坊,即称为“行”,长安有十二行,即为职业与街市的代表名词。各行的单位组织,有时名为店或肆,有时称为坊或铺,均为同职业的庄铺或作坊,一方制造,一方出售,或制造与出售联在一起,经营同种物品。同职业者称为“同行”,同行聚居,依职业而分类。

宋代的情况与唐代不同,在北宋汴京或南宋临安等大城市中,和唐代长安一样的市区制已不存在,“市”和“坊”的划分已被打破,同一行业已分散到各处。在这种情况下,行会组织的作用就更为明显,可以通过它来达到

① 引自徐规、周梦江:《宋代两浙的海外贸易》。《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1979 年第 1—2

期。

互相联系、互相照顾的目的。同时,各种行业广布城厢内外,政府对每一行业的管理也就比较困难,需要利用各业的行会组织,来对各业进行控制。北宋以后,“行”的组织较前代严密,“行”的地位也逐渐重要。北宋汴京, 行会组织相当发达。当时关于手工业方面的行会组织,据《东京梦华录》卷二所载,有“大货行”和“小货行”的组织。又据该书卷三“雇觅人力”条所记,以劳动为职业的人,也有各自的行老或牙人。

元代行会组织还有应付官府需索、维护同业利益的作用。在元代,“和雇”及“和买”,名义上是给价的,实际上却给价很少,常成为非法需索。虽然各行会多由豪商把持,对中小户进行剥削,但是由于官府科索繁重,同业需要共同来应付官府的需求,同时官府也要利用行会来控制手工业的各个行业。所以元代的手工业行会组织,不但并未因有豪商把持而形衰落,相反地,这种同业组织的内部还更日趋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