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国时期的赋税和徭役

战国时候,田赋、户口税、人口税已经普遍存在。

田赋是随着封建土地制度的产生而出现的,战国时期各国多已采用了按亩征税的办法。《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里有一段关于赵国田赋的很生动的记载,说:“赵奢者,赵之田部吏也。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后来,“王用之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到,当时赵国的租税(田赋)由田部吏负责征收,所以很可能是按亩收税。同时,这种税收是向土地所有者,而非向耕种者征收的,这正是田赋的特征。在各诸侯国中,鲁国征收田赋最早,秦国最晚。鲁国在东方诸国中生产比较先进,封建生产关系出现较早,所以早在春秋后期的公元前五九四年即已实行“初税亩”;而秦国经济发展比较迟缓,直到公元前四○八年才实行“初租禾”,即按照土地面积征收实物税收, 比鲁国的“初税亩”晚了一百八十六年。

关于田赋的税率,魏文侯相李悝曾说,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民,种百亩之田,纳什一之税①。先秦典籍常标榜田赋是什一之征。实际上这只是溢美之词,战国时的田赋常远远超过什一,而达什二、什三,或更高。《管子》曾说田税“下年什取一,中年什取二,上年什取三”①,甚至“民食什五之谷, 而君已借九矣”②。以上所说是对私有土地的征收,至于国有土地以份地形式授给农民耕种的,农民的负担额,据秦律所记是每顷土地缴纳刍(饲料) 三石、稿(禾秆)二石。秦律中没有提到粮食的剥削量,但当时绝不可能没有粮食的征收,只是秦律上没有说明而已。

除田赋外,战国时候还有户税和人口税。当时齐国的户税叫“邦布”。

《管子·主数》和《管子·轻重甲》都谈到每户每年要交税十钱。齐国也征收人口税,据说每人每月交纳三十钱。月纳三十钱,每年就要交纳三百六十钱。这可能是一个夸大的数字,实际的人口税或者不会有如此之高。

前面提到,自封建土地所有制产生以后,赋税和徭役即已分别征收。在封建社会,多数徭役是国家无偿地征发人民服劳役,为官府担当某些差遣以

① 参见《汉书·食货志上》。

① 《管子·大匡》。

② 《管子·臣乘马》。

及服兵役等。我们在经济史里主要研究前两项,至于兵役问题,拟不在本书中讨论。关于劳役,有开河、修路、筑城、搭桥、修宫殿、建陵墓等,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此外,有些朝代还存在着不同于一般劳役、而专为官府当差或为官衙和官吏充当仆役等。战国时期,农民的徭役负担已很沉重。在两百多年中,各国间战争不息,战争中的修城、筑堡、修桥、铺路,无疑都需要大量的役夫。此外,王侯追求享乐,修造宫殿楼阁,也需要大批民工。据说齐宣王造宫殿,动用全国民力,修建三年还未竣工,可见所用民力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