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清的农业一、农业生产的发展

明、清的农业生产比前代有所发展。

明初和清初的封建统治者都比较重视农民和农业生产问题。农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曾经说:“所惧者民,苟所为一有不当,上违天意,下失民心, 驯致其极,而天怒人怨,未有不危亡者矣!”②朱元璋以及明初的其它统治者实行了一些鼓励人民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如前所述,洪武元年曾命令人民开垦荒地,即归己有,作为永业。后来,也多有鼓励百姓垦荒的措施。自此以后,民人垦田者日见增多,明初还广行屯田,屯田区遍及河南、山东、北平、陕西、山西、直隶、淮安、宁夏、四川、云南,以及其他各边卫所。永乐后以,屯田地区“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阯,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矣。”①

在明代,劳动人民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据洪武二十八年(公元一三九五年)统计,全国共开塘堰四万零九百八十七处,疏浚河流四千一百六十二处,修建陂渠堤岸五千余处②。神宗时,首辅张居正曾经任用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和淮河。当时黄、淮经常决口,破坏漕运,淹没农田。潘季驯采取了“塞决口以挽正河”,“筑堤防以杜溃决”,“复闸坝以防外河”,“创滚水坝以固堤岸”,“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六项措施③ ,改变了两河经常泛滥、漕运不通的情形,使数十年来的弃地变为耕田。

由于鼓励农民垦荒、广泛兴屯和兴修农田水利,所以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洪武十四年(公元一三八一年),全国耕地只有三六六、七七一、五四九亩,后来逐渐增加。公元一四二六年上升到四一二、四六二、六○○亩, 公元一五七八年上升到七○一、三九七、六二八亩,明末崇祯年间(公元一六二八——一六四四年)又提高到七八三、七五二、四○○亩④。洪武十四年的人口为五九、八七三、三○五人,永乐元年(公元一四○三年)增加到六六、五九八、三三七人。明朝后半期的人口数在六千万上下。天启六年(公

② 《明太祖实录》,洪武元年七月。

① 《明史·食货一》。

② 参见《明太祖实录》。

③ 《明史·河渠志二》。

④ 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8—10 页。据有关史籍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和万历三十年的土地面积数字很高,分别达到八亿五千余万亩和十一亿六千余万亩。这两个数字的统计方法可能有问题。大概包括了荒芜土地在内,并不全是垦田,也可能由于各地亩法计算不同。参见梁书第 337—338 页。

元一六二六年)更降低到五一、六五五、四五九人①,从统计数看,后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但这多半不是人口的真正减少,而是与隐匿有关。

在明代,犁、锄、杈、镰、水车等主要农具已很齐备。生产技术无论在耕耘、选种、灌溉、施肥等各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时的耕作方法已经推广了稻、麦参种、麦田条播和一套精耕细作的种植法,这就是“土欲细, 沟欲深,耙欲轻”。耕作方法的改进,既使同一数量的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 又使单位面积的产量有可能提高。这时的农业生产很讲究肥效,明代已经总结出了人粪与牛粪、猪粪、羊粪等厩肥的功效孰优孰劣的看法。“种田地肥壅最为要紧,人粪力旺,牛粪力长,不可偏废。租窖乃根本之事,但近来粪价贵,人工贵;载取费力,偷窃弊多,不能全靠租窖,则养猪羊尤为简便。古人云:‘租田不养猪,秀才不读书。’必无成功,则养猪羊乃作家第一著。”

②文字的总结是实践的结果。关于人粪和厩肥的比较,以及对种田和养猪羊

之间的关系的认识,都是农民种田实际经验的反映,也说明了当时已经普遍使用厩肥的事实。

在明代,水稻产量一般是亩产二到三石,个别地区可达五、六石③。张履祥在《补农书》卷下里说,桐乡“田极熟,米亩三石,春花(麦)石有半, 然间有之,大约共三石为常耳。”“下路湖田,有亩收四五石者”。看来亩产二、三石是比较一般的产量,亩产五、六石已是高产田了。明亩一亩当今

○·九市亩,一石当今一·○七三七市石①。若以亩产米二石半计算,则一市亩的土地可产米三市石弱或谷四·二六市石,可见明代的单产已比前代提高了。由于耕地面积扩大和单产提高,粮食的总产量也不断增加,永乐年间“天下本色税粮三千余万石”,“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②。这么多的仓储粮食,自然是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从农民那里搜括来的。

清初生产凋敝,土地荒芜。当时,清统治者从其利益出发,也推行了令民垦荒的政策。“顺治初元,令山西新垦田免租税一岁;而河南北荒地九万四千五百余顷,允巡抚罗绣锦言,俾兵课垦。二年,顺天行计兵授田法,每守兵予可耕田十亩,牛具、籽种官资之。又直隶、山东、江北、山西,凡驻

① 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8—10 页。

② 张履祥:《补农书》卷上。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上,福建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 第 93 页。

③ 参见翦伯赞:《中国史纲要》第 3 册,第 198 页。

① 关于明代的斗量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545

页。

② 《明史·食货志二》。

满兵,给无主地令种。”③除此以外,秦、豫、庐、凤等地先后著令准垦。内地以外的一些边疆,如新疆、青海、海南岛、台湾等省都实行了鼓励开荒的政策,边疆地区得到了进一步开发,垦地面积也有了扩大。以东北地区来讲,原来吉林乌拉地区,主要是八旗贵族和一般旗人的占有地。后来由于关内流民大量进入该地区,八旗贵族和一般旗人就利用这些流民进行开荒,耕地面积也因而增加。

清初,在水利兴修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水利工程较多是在康熙朝进行的。明末清初,黄河下游堵塞,多处决口,黄、淮合流,两岸农田受到严重灾害,运河交通也受阻塞。康熙时大力修治黄河,任靳辅为河道总督,采用疏导和筑堤的办法,组织广大民工用了十年的时间终将黄、淮故道逐渐修复,使这一带的农业生产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减少了水患的威胁。康熙时广大劳动人民还完成了对永定河的修浚工作。永定河原名浑河,在北京附近,含沙量多,极易泛滥。康熙五十二年(公元一七一三年)对它进行修浚,主要工程是开掘了一道二百余里长的新河道,使旧河两岸的“斥卤”变为膏腴良田。另外,雍正时修筑江浙海塘也是保护农田的一项重大水利工程。其它各地,劳动人民也都兴修了不少水利事业。

入清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耕地面积也逐渐扩大。清初的耕地面积比明末降低很多。明末崇祯年间(公元一六二八——一六四四年) 耕地为七八三、七五二、四○○亩,清顺治十二年(公元一六五五年)下降到三八七、七七一、九九一亩,后来又逐渐上升。康熙年间(公元一六六二

——一七二二年)恢复到六、七亿亩。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又提高到八九○、六四七、五二四亩。鸦片战争前不久的嘉庆十七年(公元一八一二年)又有降低,为七九一、五二五、一九六亩①。在耕地面积增加的同时, 人口却以更快的速度增长。顺治十二年的人丁数是一四、○三三、九○○。需要注意,这里的数字是成丁(十六至六十岁的男子)数,而不是人口数。若以每家五口,有一两个男丁计算,则总人口数约为四、五千万。康熙年间的平均男丁数约为二千一、二百万。雍正二年,成丁为二六、一一一、九五三人,总人口约为八、九千万。乾隆十八年人口超过了一亿,到鸦片战争前夕的道光十三年(公元一八三三年)又猛增到三九八、九四二、○三六人①。从清初到鸦片战争前的这两百年间,耕地增加了约一倍,而人口却增加了七、八倍,人口的增长速度远高于耕地的增长速度。清初以来,虽耕地面积有所扩大,但若以每人平均亩数计算,则不但没有增加,相反地还在不断减少之中。

③ 《清史稿·食货志一》。

① 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10 页。

① 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10 页;并参见孙毓

棠等:《清代的垦田与丁口的记录》。《清史论丛》第 1 辑。

关于清代的粮食亩产量,包世臣在《齐民四术》中说:“苏民精于农事, 亩常收米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清一石合今一·○三五五市石②,一亩合今○·九二市亩。依此计算清代苏州一带丰年每市亩可产米三·一石(折谷四·四市石),麦一·二四市石。中年可产米二·○七市石、麦七斗二升强。江南土地肥沃,中原地区的亩产当较此为低。大致在江南、湖广、四川的好田,产量一般可达两三石。但也有产量更高的,如湖广的黄梅、荆州,江浙、福建的某些地区,上田可亩收五、六石至六、七石。湖广从明末以来就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谣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