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我国商标法采用自愿注册原则。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同时存在。但两者的作用完全相同。企业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完全由企业自由决定,别人不得干涉,但必须注册的商品应当除外。

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是个复杂的过程,市场情况瞬息万变,有些季节性商品、未定型的商品以及地产地销的小商品,均不强行要求注册,以便于它们扬长避短,迅速取得经济效益。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大量的,但因为未经注册, 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管理不是对其进行保护,而是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因此管理未注册商标是商标管理的重要方面。

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知法、守法,不侵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不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管理办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