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许可的好处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适应了名牌商品生产和销售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解决商品的供求矛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性增强了,商品中的名牌效应十分明显。一方面,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消费者集中购买的名牌商品,因生产名牌商品的企业生产能力有限,不能生产出更大数量的名牌商品来满足群众需要,市场上严重供不应求;另一方面,非名牌产品,却无人问津,出现供过于求,生产这些非名牌产品的企业,由于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较低,产品质量不稳定,商标信誉不高, 一时很难打开销路。实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好办法。

按照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规定,使用名牌商标的被许可人保证商品的质量是必须应当做到的,而许可其他企业使用名牌商标的企业,也就往往将技术转让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相结合。对于被许可人来说,通过名牌商标的使用许可,既可以用不太高的代价获得名牌商标的使用权,扩大产品销路,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又可以借此改进本企业生产技术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对于一般的名牌商标所有者的许可方来说,通过使用许可可以进一步发挥注册商标的作用,在不损害本企业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取得一定的经济报酬

(当然使用许可也可以是无偿的)。这样又可扩大商标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商标的知名度。所以,使用许可对当事双方都有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