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性

商标权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是指注册商标只能在商标法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发生效力,只在有效期限内商标权才受到法律保护。有效期满而未经续展, 商标权自行终止,丧失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共十年。期满后允许申请续展,续展没有次数限定,因此商标所有人如果愿意并按时按法定程序申请续展,商标权能够成为永久的产权。

商标权的这一特点在经济贸易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一般是通过许可贸易方式进行的,而这种合同

都是有一定期限的。被许可方只有在商标权有效的期限内,才有义务向许可人支付报酬,在商标权终止后,被许可人就不必再支付使用费了。由于这一特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就应该特别了解清楚允许使用的商标权的法律地位,以利于合同的签订。

世界各国对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有不同的年限规定,如 10 年、20 年、15 年等,过了有效期而不再续展,即失去了商标专用的权利。但法律对动产和不动产的保护一般是没有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