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商号

商号,也就是厂商名称或企业名称,如上海无线电十八厂,无锡电视机厂等。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是:商标必须与它所标示的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而存在,而商号则是必须与制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厂商相联系而存在。如果说商标将不同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那么商号则是将整个企业同其他企业区别开来,而不必参考它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青岛电冰箱总厂生产“琴岛海尔”牌电冰箱,“青岛电冰箱总厂”就是商号,而“琴岛海尔” 则是商标。商号也是一种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但商标和商号的联系又是密切的,商号往往同时也能起到商品标记的作用。我国允许把商号作为商标注册,而且有不少的企业把商号作为商标取得了注册。如“同仁堂药店”出售的药品以“同仁堂”为注册商标,“盛锡福帽厂”出产的帽子以“盛锡福”为注册商标。在外国,商号作为商标的也屡见不鲜,如美国波音公司注册的“波音”商标,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注册的“丰田”商标等等。以商号作为商标,使它们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既是商品的牌子又是企业的名称,不但有利于宣传,也有利于促使企业保证和提高商品质量。用商号作为商标也可使用商号名称的缩写,如哈尔滨磁化器厂生产的磁化杯商标为其商号缩写“哈磁”。但使用商号缩写时要注意实际效果,不适当的滥用缩写有时会造成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正如一段相声里说的,如果把自贡杀虫剂厂的缩写“自杀”,上海吊车厂的缩写“上吊”,怀阳轮胎厂的缩写“怀胎”等等作为商标使用,对商品销售的不良影响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