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会典

会典记载政府各部门的职掌、百官奉行的政令,以及职官、礼仪等制度。乾隆帝认为:会典是“凡职方、官制、郡县、营戍、屯堡、觐享、贡赋、钱

币诸大政于六曹庶令之掌,无所不隶。”①

会典的体例是“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即以政府机构为纲,隶以各样政事。如光绪《大清会典》分有宗人府、内阁、军机处、吏部、户部等等纲目,在每一官衙下,叙其内部构成、官员、职掌,以及各自的变化。

由于法令因社会情况的变化而相应修改、增添、删并,故会典也必须适应这一变化来改写重写,清会典便先后五次纂修。康熙《大清会典》,成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一百六十二卷,记事起于崇德元年(1636),止于康熙二十五年。雍正《大清会典》,成于十一年(1733),记事上接康熙会典,止于雍正五年,二百五十卷。乾隆《大清会典》,成于二十八年(1763), 一百卷,叙事大体上止于乾隆二十三年。嘉庆《大清会典》,成于二十三年

(1818),八十卷,记事至嘉庆十七年。光绪《大清会典》,成于二十五年

(1899),一百卷。

康熙、雍正会典把具体实行的事例附载于法典条下,乾隆帝命将法典与事例分开,故又另修乾隆《大清会典事例》一百八十卷,嘉庆时另修嘉庆《大清会典事例》九百二十卷,并别立“图说”一百三十二卷。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有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

会典、则例、事例所记载的政府机构及其职掌、施行法令,是那个时期的现行政策,反映了那个时期的行政、司法、经济、军事、文化、民族政策及其归宿,这些内容是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故是研究那个时期的必需资料。会典图,绘制了礼制器物、乐器、冠服、舆卫、武备、天文、舆地等图, 附有说明,为研究清代帝王官员服装、典礼器皿、仪仗器物、武器装备、天文仪物、地理,提供了大量的详细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