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官修图书

第一节 清代官修图书制度与机构清入关前官修图书机构

清代官修图书的制度与机构,至少可追溯到清入关前皇太极时期的文馆之设。文馆也就是清代最早的官修图书机构。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中内国史院负责“记注上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凡用兵行政, 六部所办事宜,外国所上章奏,俱令编为史册,并纂修历代祖宗实录”①。内三院之设,使文臣分工更为明确,编纂书史成为内国史院的专门职责。只可惜清入关前之官修图书,仅有一部分保留下来,如《满文老档》、《太祖实录图》及现在所见《满洲实录》,最早就是天聪九年(1635)修成的;《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也有崇德元年大学士刚林、希福等恭修本。②

顺治元年(1644),清兵入关后,沿明制另设翰林院。顺治十五年(1658), 改内三院为内阁,十八年六月,复改内阁为内三院。康熙九年(1670),又改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如明朝之制。此后的官修图书,主要由翰林院承担,内阁、詹事府、内务府和雍正以后的军机处、方略馆,也都有修书或参与修书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