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漕运的发展

清代漕运是所谓“治国要务”,康熙帝曾将漕运与河务、三藩同列为“三大事”,“书宫中柱上”。顺治二年(1645),巡漕御史刘明英所奏关于漕运的额数宜清、运法宜定、修船宜急、运道宜豫等四条建议,立即被清朝统治者所采纳①。 顺治、康熙两朝,着手在整顿漕政、加强漕运官司、疏通河道、严格官吏考成等方面,系统、全面地恢复漕运。这项工作显然对清皇朝的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在康熙、雍正和乾隆前期,出现了仓储充裕的局面。康熙十八年,“京城通州仓内,贮米甚多,各省运至漕粮,亦无亏欠,在仓内堆积,恐致红朽”。清政府下令,于苏州、镇江、江宁、淮安等处,各截留粮米三万至十五万石不等,以备动用②。这种现象,与顺治初“节年拖欠,多至数百万石”相比,显然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同时,在政治上, 为清初北方地区的统治和京师社会秩序的安定,提供了保障。

漕运的稳定发展,的确对社会经济有重要影响。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联系起来,而且通过江南水网及浙赣、闽粤水道,又能与珠江水系连结,这在沟通南北经济的交流方面,作用重大。因此,漕运的经济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漕运的畅通, 进一步推动了运河沿岸城市的繁荣。比如济宁和临清是山东运河的南北两关。清朝廷在漕运总督之下设立四个巡漕御史,其一即驻济宁,专门巡察山东台庄至北直交境。临清更是运河北段的重镇,“各省重运,俱令粮道督押本帮至临清,出具粮米无亏印结,即行回任。其自临清抵通,概令山东粮道往来催趱”①。 临清是清代漕粮进京的关键所在,在清漕中有重要地位。漕船由临清关转入卫河,需挨次等候出口,于是在泊船沿岸,自然形成一条商业街道,至今遗迹犹存。现在的济宁、聊城两市尚保留着相当古旧的“月河街”,据方志记载,是当年相当繁华的街市,酒楼旅舍,鳞次栉比。“月河街”又称“越河街”,本是跨越运河干道的支河沿岸,专门停泊漕船,以保证干道的通畅。聊城的山陕会馆,尚保存着清代建筑的特色,其门楼戏台样式,与运河上其他城市的山陕会馆多有相同之处,反映出运河沿岸各地商人和商业的活跃。即使象山东东阿县张秋镇这样的小镇,由于地处东阿、阳谷、

① 《清世祖实录》卷 17。

② 《清圣祖实录》卷 283。

① 《清史稿》卷 122《食货》三。

寿张三县的交界点上,成为南北锁钥,“幅员数里,自南而北,则漕渠贯其中”②。清代漕运和治河,促使这个小镇兴旺起来,到清中叶,该镇已具备三里长的十字街道,中间铺设青石条板,人口几近万人。清政府多次治河都驻此指挥,该镇成为河漕兼重的鲁西名镇。

第二,清代漕运起到了“南粮北调”、“南布北运”的调节作用。平籴依靠仓储,仓储靠漕运,因此漕运的作用是应该肯定的。

第三,清代漕运对南北经济交流的推动作用是很明显的。清政府规定, 每条漕船可以随带土宜六十石,予以免税。假若以每岁漕船六千艘计算,每年在运河上的免税货物即达三十六万石,约占实征漕粮的十分之一。实际上运输的货物,远远超过此数。加上运丁、水手私带的货物,沿途商贾托运的货物,漕船回空随运的货物,更是无法计算。特别是漕船运丁多载私货的问题,历朝皆有,比比皆是,成为清代整顿漕政的大事。如:康熙五十八年

(1719),江西、湖广粮船二千余只,“旗丁任意将货物满载,船尾拴扎木筏,不令查验”①。

第四,清代漕运畅通的结果,使运河作为南北经济大动脉的意义更为突出。这条经济大动脉的跳动,几乎决定着某些运河城镇的兴衰。道光以后, 运河山东段经常淤塞,漕运停顿,聊城、临清等城镇逐渐衰落,就是明证。运河沿岸运输业的发达,集中了大批的码头搬运工、挽浅纤夫、挖河疏流的民工和船上的舵工水手等,形成了一支庞大的雇佣劳动力队伍。他们多来自破产农民,以运河为业,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而且随着运河运输业的开发, 他们能在河上串连成帮,于是在客观上形成了运河上特有的雇佣劳动力市场。

第五,清廷为了确保漕运,对运道的疏通十分重视,采取了治黄兼顾治运的水利方针,这样,客观上给运河地区,特别是黄淮地区的水利事业带来一定的好处。宋、元、明三代和清代前期,黄河下游河道从河南经江苏北部入海,在淮阴附近与淮河、运河会合。由于黄河夹带大量泥沙,下游河道经常被淤沙堵塞,堤防失修,造成泛滥决口,不仅河南、山东、苏北常受水灾之害,而且影响到淮河、运河。特别是黄淮泛滥,倒灌入运,使运河阻塞, 南北航运断绝,因此明、清两代的治河与漕运密切相关。运河北段的水量, 原来主要依靠山东诸泉的接济、调节,但是从明中叶之后,山东诸泉水量本身不足,使运河水势变迁不停。明代治河,过分强调保漕,不顾农时需要, 唯视运漕水量之宜,任意排放,每至春天干旱,将积水放入运河,夺走农民的点滴灌溉之利,若逢夏涝,则将运河水流排出,酿成水灾。故而明代多次治河,均不得其益。清代治河,虽然也以“济运通漕”为目的,但在靳辅、陈潢的主持下,先是堵塞高家堰与黄河其他决口,使黄、淮复归故道,特别

② 康熙九年修,乾隆三十二年补《张秋志》。

① 《清圣祖实录》卷 285。

是在漕船必经的清水潭,修成数十里偃月形堤坝,使水流湍急的险要河段, 变成漕船“永无漂溺之患”的“永安河”①。后又在黄河北岸开挖中河一道, 使漕船出清口后,不必再行一百八十里险段,只要行二十里就可进入中河, 缩短了航程,减少了危险。确实达到保漕的目的。同时,陈潢还注意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了治河的技术水平。由于清代治河兼顾治运,不仅黄河、淮河各归故道,漕运无阻,而且在苏北涸出三百万亩土地,使原来被水淹没的土地重新变成可耕的农田。

总之,漕运的畅通,为清代前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东南地区的繁荣,直接或间接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漕运是历代封建皇朝的苛政。在“千帆竞发,天臾正供络绎而来”的背后,充满着劳动人民的血汗。《册府元龟·漕运总序》曾对秦代和汉(武帝) 时期的漕运,给以深刻的揭露:“乃若京师,大众之所聚,万旅百官之仰给, 邦畿之赋,岂足充用?逮于奉辞伐叛,调兵乘载,或约赍以深入,或赢粮而景从。曷尝不漕引而致羡储,飞挽而资宿饱。乃有穿渠凿河,乘便利之势, 创法立制,极机巧之思。斯皆贤者之心术,古人之能事,至于成败之殊,劳逸之异,宜亦一开卷而可见也。”而且指出,秦始皇“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耗费三十钟而漕运一石之粮,代价之巨,令人吃惊。

清代漕运也是个得不偿失的办法。“岁漕江南四百万石,而 江南则岁出一千四百万石。四百万石未必尽归朝廷,而一千万 石常供官旗及诸色蠹恶之口腹⋯⋯是以江南诸县,无县不逋钱粮。”① 嘉庆时,江南漕米运抵京仓,每石费用需银十八两。当时粮价,每石在一两左右。一石漕粮的费用超过当时商品粮价十 六、七倍,实在是很不合算的。

漕运中发生的种种问题,弄得清朝皇帝非常头疼,历朝都为漕运展开过争论,力图谋求良策。有人对漕运的政治作用提出了怀疑。陆陇其曾指出: “以漕运而裕国,秦汉以来不得已之策耳。夫以京师之重,而仰给于遐方, 天下无事,则有侵渔迟误之弊,天下有事,则有咽喉中梗之虞,此甚非所以久安长治也。”②

早在明季,徐光启就提出:“宜近取诸畿甸而自足。”③ 也就是说,可以用开发京畿地区的农业来代替漕粮的运输。清初,陆陇其提议,“裕国之本其必垦西北之闲田,而宽东南之输輓。”④道光时,林则徐认为“国家建都在北,转粟自南,京仓一石之储,常糜费数石之费,奉行既久,转输固自不穷。而经国远猷,务为万至计,窃愿更有进也。”也是个开发华北农业的

① 《河防述言》,《杂志》第 11。

① 《皇朝经世文编》卷 46 陆世仪《漕兑揭》。

② 《皇朝经世文编》卷 46《户政·漕运》上,陆陇其《漕运》。

③ 《农政全书》卷 12。

④ 《皇朝经世文编》卷 46《户政·漕运》上,陆陇其《漕运》。

想法。若按当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开发海河地区,在直隶增开二至四万顷土地(按亩产一至二石计算),每年生产需自南方运来的四百万石漕粮,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这样的计划,清朝统治者连想都不敢想。他们曾经想过学习元代的办法,打通胶莱运河,没有成功,只好抱住数百年的旧法不放, 越走越困难。他们还采取过漕粮改折的办法,就是改变征收粮米(本色)为货币(钱或银两)。本来,漕粮一般是不准改折的。只是在发生灾荒或运输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改折。后来还实行过“民折官办”,就是由纳粮户将改折的银或钱,交给官府,由官府派员在口岸附近采买粮食,交兑运输。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时,长江地区被起义军占领,漕运停 止,清政府只得临时采取改折和折银解部。道光四年,淮安高堰地方发生水灾,运河水浅,而且运河山东段因诸泉水缺,经常干涸,于是,次年在江浙实行海运,即在上海雇募商船,运粮至天津,然后转输京通。但海运之法直到咸丰以后才正式实行起来。总之,对于得不偿失的漕运制度,清政府始终拿不出改革的办法。

漕粮的长途运输,船只消耗,官吏侵吞,关卡林立,人手纷杂,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也给官吏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 门。康熙四十六年,“坐粮厅赫芍色,声名恶劣⋯⋯每船取银八两,一年约得四五万金,赫芍色任坐粮厅十年,则已得四五十 万”①,“然贪官污吏,积习相沿,莫能禁也”②。

① 《清圣祖实录》卷 230。

② 《清史稿》卷 122《食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