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设省

清廷于光绪十年九月(1884 年 10 月)批准了新疆改设行省。十月,任命刘锦棠为新疆巡抚,魏光焘为新疆布政使。

新疆改设行省,是维吾尔族和新疆其他各族人民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改设行省以后,首先对军政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取消军府制、伯克制和扎萨克世袭制,代之以兵备道、府、州、县制,削弱了当地封建统治者的势力,加强了清政府对新疆的直接统治。

在改革军政制度的同时,清廷还采取了一些有助于生产发展的措施。在农业方面,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实行军屯、民屯、犯屯、扩大了耕地面积, 使农业生产得到发展。根据二十个县的统计,整修和新修干渠九百四十多条,支渠两千三百多条,灌溉面积达一百一十多万亩①。并设立蚕桑局,移植祖国东北地区的桑树,招聘江浙一带的蚕工,改进蚕桑技术,促进了蚕桑业的发展①。在工业、手工业方面,清政府举办新式工业,利用机器采油和冶铸,后来又有了火柴和电灯等工业。在交通方面,把军台、营塘一律改为驿站,又由驿站发展到邮政,宣统元年(1909)正式设立邮局,总局设迪化

(乌鲁木齐),分局几乎遍及南北疆。光绪二十一年(1895)建成了电报线路,后来线路还可通到北京。在商业方面也日趋繁荣,由于取消了内地汉族来新疆的限制,使各省商人贩运内地的绸缎、茶、纸、瓷器、漆器等到新疆, 每年货物价值二三万两。

在教育事业上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设省之初,兴办义塾三十多处。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疆设提学使,在各府、厅、州、县设立学堂。许多维吾尔族学生也开始学习汉语汉文。

① 据《新疆图志》卷 73 至卷 78 统计。

① 《西疆交涉志要》卷 4。

新疆设省,促进了新疆各族人民经济、文化的发展,巩固了祖国的统一和边疆的安全,进一步密切了维吾尔族和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