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旗 建 制

八旗制度渊源于女真人长期流行的牛录制。牛录是满语音译,意为“大披箭”。长期以来,女真人“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 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厄真(厄真,华言主也)”①。这是以族寨为基础凑编而成的临时性的武装组织,兵猎完毕即解散。这既是当时女真部落涣散条件下的产物,又反过来延续了女真的分裂,且在客观上为明朝政府实行对待女真的“分而治之”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

① 《武皇帝实录》卷 2,页 4。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对牛录制度进行了改革,他将陆续编立的牛录,定为三百丁为一牛录,旗分黄、白、红、蓝四色。万历四十三年,“将此四色镶之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即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每三百丁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 五甲喇为一固山(旗),分别设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梅勒额真, 管辖所属人员。当时约有二百多个牛录。后金所有人员皆须编入旗下牛录。八旗额真之上,有汗总辖,努尔哈赤又分授子侄为各旗之主各牛录之主,这样一来,原来分散的几百个部落几十万男女老少女真及归顺的蒙古、汉人, 皆统一编制起来。

八旗的诸申是兵民合一,平时耕猎为民,战则披甲当兵。披甲的比例, 各个时期不尽一样,有时一牛录出五十甲,有时一百甲,多的时候达到一牛录出一百五十甲,大体上是三丁抽一,一牛录出甲兵一百人。这样,就建立起一支拥有精兵数万的八旗军队。

八旗制不仅是军事制度,而且还包括了征赋佥役等财经方面的职能。后金国筑造城寨,运送粮米器械木材石头,等等力役,皆按旗佥派各牛录人丁担任,官用粮谷,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亦系各牛录提供,每牛录出十丁四牛屯垦闲地,收获粮食交纳公库,每年约能收粮食十余万石。其他用费,包括战时急需的军马和舟船,也由各牛录备办。史称其“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于所属柳累将,柳累将令于所属军卒, 令出不少迟缓,绝无呈诉弁理争讼曲直之事”①。

八旗制又是后金进入辽沈前的特殊政权组织形式。牛录是基层政权机构,上为甲喇,再上为固山(旗)。八旗的固山额真、甲喇额真、牛录额真, 既要执行汗的指令,佥派人夫屯田服役,披甲当兵,率领士兵战阵厮杀,又要遵奉汗谕,辖治属下人员。当时,努尔哈赤亲领正黄、镶黄两旗,大贝勒代善领正红、镶红两旗,阿敏主镶蓝旗,莽古尔泰辖正蓝旗,皇太极正白旗, 杜度(努尔哈赤之孙)统镶白旗。统辖旗之贝勒称“固山贝勒”或“旗主贝勒”、“主旗贝勒”,一般简称为旗主。另外他的一些子侄则分辖若干牛录, 隶于旗主贝勒之下。八旗各级额真既总隶于汗,又分隶于本旗旗主。

因此,八旗制度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军事制度,还包含了财、政、刑等各个方面的职能,它是满族的根本制度,也是进入辽沈前后金政权组织的特殊形式,对后金国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对满族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八旗制的确立,标志着统一女真各部的宏伟事业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此时,女真族辖地广阔,延柔数千里,人丁众多,兵强马壮,努尔哈赤便去掉原来先后使用的“淑勒贝勒”、“聪睿贝勒”、“聪睿汗”称号,改上新的尊号。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 年)正月,八旗贝勒大臣集会,尊称努尔哈赤为“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简称英明汗,定年号为天命,国号“后

① 李民奂:《栅中日录》。

金”(后来又改称“金国”),满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