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逐走侵藏廓兵及“藏内善后章程”的订立

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尼泊尔,历史上一直同西藏有着经济、文化联系。尼泊尔产稻米,居民常来西藏与藏民进行以米易盐的贸易。十八世纪中叶,尼泊尔的廓尔喀族统一了全国,此后,双方关系开始恶化。当时尼泊尔铸造的一种银币在西藏流通,后来成色变差,藏人拒绝使用。乾隆五十三年(1788), 噶厦派往聂拉木的官员向尼商多征了捐税。廓尔喀人以此为借口,于当年派兵占据了藏尼边境上的聂拉木和济咙(今吉隆)两地。乾隆帝闻讯,派理藩院侍郎巴忠、成都将军鄂辉率军三千入藏。由于巴忠敷衍了事,希图早日回京,他到拉萨后,即派噶伦丹津班珠尔去边境谈判,与廓尔喀达成协议,每年由西藏给对方白银九千六百两,以换取聂拉木、济咙两地的归还。巴忠草草完结此事,返京复命。

三年后,廓尔喀人持字据向西藏索取银两,噶厦政府拒付,廓尔喀人再次派兵占据聂拉木、济咙。驻藏大臣保泰奏报乾隆帝,乾隆帝始知三年前巴忠贿和一事。巴忠闻讯后,畏罪自杀。

乾隆五十六年八月二十日,廓尔喀军攻陷扎什伦布寺。此前,班禅七世·丹贝尼玛已由驻藏大臣保泰接往拉萨。扎什伦布寺总管仲巴呼图克图于寺陷前一日携金银细软逃跑,寺内其他喇嘛不战而溃。廓尔喀军洗劫扎什伦布寺,甚至将历代班禅灵塔上镶嵌的珍珠宝石都劫掠一空,然后退往边境, 仍然占据着聂拉木、济咙等地。

乾隆帝获悉后决定派大军入藏驱逐廓尔喀侵略军。当年十一月,由福康安任大将军、海兰察任参赞的一万七千人的大军入藏。乾隆帝命令他们大振军威,务期使侵略者不敢再来滋扰。福康安入藏后,首先处治了一批怯懦渎职的官员。驻藏大臣保泰、雅满泰被枷号示众,仲巴呼图克图也被押解到北京治罪。

在藏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乾隆五十七年(1792)春暖后,清军开始反

击廓尔喀军,五月,即将入侵者全部驱逐出境。七月初,福康安率清军六千攻入尼泊尔境内,廓尔喀王拉特那巴都尔一再请降,并将巴忠贿和开给的付银字据一并交出。福康安虑及必须在大雪封山前撤返西藏,遂于当年八月底决定受降。九月,班师凯旋。

此次清朝在西藏进行的是一场正义的反侵略战争。清军由满、蒙古、汉、回、藏、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组成。这支军队惩罚了廓尔喀侵略军,解除了西藏人民的灾难,因而受到西藏各阶层人民的热烈欢迎和支持。

福康安率清军返藏后,按照乾隆帝的命令,以羊八井寺为主寺的噶玛噶举派红帽系的寺产被全部查抄,红帽系活佛被禁止转世,僧人也全部被迫改宗黄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自此绝传。

早在战争开始之前,乾隆帝就指示福康安,将来撤兵后,一定要妥立章程,以改变西藏各项制度废弛,噶伦与地方官员舞弊、擅权的状况。福康安返藏后,将乾隆帝的意图先后告知班禅七世和达赖八世,他们都表示衷心拥护。于是,福康安即与西藏地方官员共同议定了一个章程,呈报清廷。乾隆五十八年,清朝正式批准颁行,这就是著名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章程明确规定,驻藏大臣的地位与达赖、班禅平等,监督办理西藏事务, 这是对驻藏大臣职责和地位的首次明确规定。章程还确立了著名的金瓶掣签制度,即由驻藏大臣监督认定每世达赖、班禅的转世灵童,废除过去由降神喇嘛指定灵童的办法。

在官吏的任免方面,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商卓特巴,军队中的代本等官员,均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拣选,然后呈请清朝任命。这些官员的升迁赏罚,也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

章程规定,建立西藏地方的常备兵,定额三千人,分驻于前后藏。拉萨、日喀则各一千,江孜、定日各五百。同时,还规定了军队的编制、赏罚、训练等方面的制度。

章程还规定,西藏的涉外事务集权于中央,统归驻藏大臣管理。

财政方面,章程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的收入统由驻藏大臣稽查。还规定在西藏设立专门机构,由驻藏大臣派员监督铸造银币。

“藏内善后章程”的订立,标志着清朝在我国西藏地方施政的最高阶段。它在客观上起到了加强清朝中央和西藏地方、祖国各族人民和西藏人民之间关系的积极作用,巩固了祖国的统一,有利于西藏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这一章程的主流是积极的,应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