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

《清实录》为又一研究清史的基本资料。清代历朝实录,均由皇帝设立实录馆,指派军国重臣,一般是大学士领衔,主持编写上一代或上几代皇帝实录。例如,《清世宗实录》是其子弘历谕派大学士鄂尔泰等臣主持编修的, 监修总裁为大学士、三等伯鄂尔泰,四位总裁是大学士、三等伯张廷玉、大学士福敏、徐本、协办大学士三泰,五位副总裁是尚书任兰枝、班第、纳延泰、左都御史杭奕禄、侍郎张廷琢,纂修有刘纶、嵇璜、蔡新等四十余人, 另有满文蒙古翻译、收掌、誊录一百七十余人。

《清实录》数量很大,从太祖至德宗的十二朝实录,共计四千三百六十三卷,比《明实录》多一千四百余卷,其中以《清高宗实录》最多,达一千五百卷。

《清实录》虽然由于政治原因,在一些问题上,作了一些修改,其史料价值受到一些影响,但总的来说,仍是清史的基本资料之一,具有其他任何种类资料未有的价值,这就是内容丰富,包罗万象,通贯始终,全貌清晰。清代各朝实录,记事项目虽然多寡不一,但其主要内容和类别,却是大

体相同。《清高宗实录》的“修纂凡例”载其应录的事情项目共有两百多项, 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对外关系、自然现象等等各方面的内容, 无所不包。比如:登极、传位等典礼;天、地、社、稷、堂子、山陵等祭祀; 帝后诞辰忌辰;册立皇后、太子;封妃、皇子、王妃、公主;巡视河之海塘; 谒陵、行围、巡幸;有关文教、武功、民生之诏敕、谕、旨;宗室、异姓王公侯伯子男爵位的袭替封授升降;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封授袭替;九卿布按总兵及其以上文武官员除授;地方军政要员陛见;军政大计;大臣病卒、老疾乞休;文武官制及其修改;开拓疆土、设立边镇;每岁人丁户口、田地税粮数量;开垦军屯、丈量地亩、圈拨土地、编审人丁;蠲除赋税;漕运、盐法、关榷;乡试、会议、御试;命将出征、调兵筹饷、指示方略、奏捷献俘纳降; 出征官将赏罚;文武大臣犯罪及处置;官民犯法惩治;河工、水利、建筑城垣宫殿;等等。

虽然军国要务多有专门记录,如《平定朔漠方略》等专记某一大的战争之事,但其主要史料皆可从实录中找到,而且放在当时全国总的政治、经济、军事背景之中,更有利于读者对这一战争的全面了解。

例如,乾隆十二年至十四年的一征金川,实录详细载录了川陕总督张广泗、经略讷亲、经略傅恒历次奏报军情及皇帝弘历的系列指示,提供了此役

的全面情况。张广泗连连失利,致“士无斗志”,“一遇贼徒,辄鸟兽散, 将领皆所不顾”。有一次,金川兵数十人呐喊迎战,进攻之清兵“三千余众拥挤奔回,多有伤损”,“自相蹂躏”。皇帝本来要捣穴擒渠,彻底踏平金川,绝不许允降了结,但他经过一年多的用兵,逐渐知道金川“坚碉林立”, “险峻逾常”,“人心坚固,至死不移”,“万无可望成功之理”,且耗银巨量,“势将难继,今各省拨协钱粮,已动及留备,而部库所存,通计仅二千七百余万”,万难继续下去,故从乾隆十四年正月初二至二月初十这四十天里,连续下了近二十道命令停征和撤军回师的上谕。《实录》还载录了好些兵马钱粮数字材料,尤其是此战所用军费总数,其他文献皆未提到,实录却摘录了“钦差户部尚书舒赫德”的一份奏折:“川省旧管新收,共军需银七十七万二千九百余两,部拨及外省协济银八百七十九万一千一百余两,现存一百五十万三千余两,军兴以来,用司库及府厅州县酌留存贮银五十七万一千余两。”①

又如,乾隆四十三年发现甘肃“捐监冒赈”大案,通省官员伙同贪污“捐监粮银”,陕甘总督勒尔谨、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王亶望等官诛戮发戍。此案的全过程,只有《实录》记载最为详细、系统、全面,如:开捐之情; 贪污之法,王亶望等官不收本色粮米,只收折色银两,然后捏称干旱赈济, “开销监粮六百余万石”及常平仓粮一百三十余万石;共约侵吞帑银一千万两;全省大小官员通同作弊,被查处治罪的总督、布政使、知府、知州、同知、通判、知县、署知县、县丞有一百余员,斩五十六人,发遣四十六人; 各官贪婪侵吞之银两数目及个别官员家产,王亶望资财多达三百余万两,侵吞二万两以上的官员有经方等二十一人,哈密通判经方一人赃款便多达十五万余两;乾隆帝首先发现此案并陆续指授方略,得以彻查此案。乾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他下达长谕,讲述全案经过,训示内外大小官员应以此为鉴、廉洁守法:“甘省收捐监生,本欲藉积贮监粮,为备荒赈恤之用⋯⋯至乾隆三十九年,该省奏请开例,彼时大学士于敏中管理户部,即行议准,又以若准开捐,将来可省部拨之烦,巧词饰奏,朕误听其言,遂尔允行,至今引以为过。其时王亶望为藩司,恃有于敏中为之庇护,公然私收折色,将通省各属灾赈,历年捏开分数,以为侵冒监粮之地。⋯⋯盖自此次开捐监粮以后,甘省上下,勾通一气,竟以朕惠养黎元之政,为若辈肥身利己之图,侵帑殃民,毫无忌惮⋯⋯此案陆续正法者,前后共五十六犯,免死发遣者共四十六犯。似此通省捏灾冒赈,藐法营私,案情重大⋯⋯经此番惩创之后,(内外大小臣工)务须各凛冰渊,共矢小廉大法之诚。”①

若无此实录的记载,这一清代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通省官员伙同贪污大案的详细情形,以及乾隆帝之善破疑案严惩墨员,便难以知晓了。

① 《清高宗实录》卷 335,页 20、21。

① 《清高宗实录》卷 1167,页 18、19、20、21。

《清实录》的最大缺陷是受政局影响,被皇帝干预,因而在一些涉及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斗争和满明关系等问题上,常常删改失实或过分简略有意含混,使读者难知其实。《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便曾三次撰修,《清世祖实录》修了两次,其他小修小改,次数更多,致使一些事件失实。例如,

《清太宗实录》始修于顺治,康熙时再修,雍正帝又命鄂尔泰等主持改定, 乾隆四年完成。这个乾隆初改定的《太宗实录》,比顺治帝钦定修成的《清太宗实录》,在皇太极继位等问题上,便作了一些修改,姑举一例。

乾隆初修之《清太宗实录》卷一载:皇太极自幼即受努尔哈赤钟爱,“甫三龄,颖悟过人,七龄以后,太祖委以一切家政,不烦指示,即能赞理,巨细悉当,及长,益加器重。太祖以上为大贝勒,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共理机务,多所赞画,统军征讨,辄侍太祖偕行,运筹帷幄,奋武戎行,诛携及叛,所向奏功,诸贝勒皆不能及,又善抚亿众,体恤将卒,无论疏戚,一皆开诚布公以待之,自国中暨藩服,莫不钦仰。上凡遇劲敌,辄亲冒矢石, 而太祖深加爱护,每谕勿前往。时帝业肇兴,大勋将集,圣心默注,人望攸归。”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去世,岳托、萨哈廉贝勒告其父代善: “国不可一日无君,宜早定大计,四大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圣心,众皆悦服,当速继大位。代善曰:此吾夙心也,汝等之言,天人允协,其谁不从”, 遂与诸贝勒议定立皇太极为君。而顺治《清太宗实录》对此却记为:“三岁时辄能记忆,至七岁,太祖托以内事,不烦太祖规画,自能料理。”太祖卒后,姚托、查哈量“告其父大贝勒曰:国不可一日无君,此大事,宜早定, 今皇太极贝勒才德冠世,深得人心,众皆悦服,即可继立大位。大贝勒云: 吾亦思及于此,汝等之意,正合我意。”遂议立皇太极。两相比较,乾隆之

《清太宗实录》确有不少失实之处。另外,由于《清实录》分量太大,在编写缮录过程中,难免有误书,读时亦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