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经济特区措施

经济特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关境以外划出一定的区域,在这区域内适用免除关税等特殊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各国或地区设置的经济特区名目繁多,规模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

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是指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的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便于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

各国对自由港、自由贸易区都有特殊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税方面的规定。对于允许自由进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

品,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免征关税。少数已征收进口税的商品如烟、酒等的再出口,可退还进口税。但是,如果港内或区内的外国商品转运入所在国的国内市场上销售,即必须办理报关手续,交纳进口税。

  1. 业务活动的规定。对于允许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品,可以储存、展览,也可以拆散、分类、分级、修理、改装、重新包装、重新贴标签、清洗、整理、加工和制造,还可以销毁或与外国的原材料或所在国的原材料混合,再出口或向所在国国内市场出售。

  2. 禁止和特别限制规定。许多国家通常对武器、弹药、爆炸品、毒品和其他危险品以及国家专卖品如烟草、酒、盐等禁止输入或凭特种进口许可证才能输入;有些国家对少数消费品的进口要征收高关税;有些国家对某些生产资料在港区内使用征收关税;有些国家还禁止在区内零售。

世界各国设立的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一般具有以下的便利之处:

  1. 自由贸易区商品进口、存放、加工、展销及再出口均不交纳关税,不受配额限制,不受外汇管制,可免除大多数的统计中报,不受保护消费者利益立法的限制。

  2. 自由贸易区一般都设在近海港的城市内,给外商提供接近终点市场的商品储存与加工基地,然后转口销出。

  3. 自由贸易区也是商品的展销窗口,通过它便于进一步进入当地市场。

  4. 厂商可在合适的免税区从事加工装配工作,既可省去税捐,又能降低成本、运费、厂房租金、工资及保险费等。

二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的地方, 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本设施以及提供兔税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进行投资设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

出口加工区主要有两种类型:①综合性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可以经营多种出口加工工业;②专业性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只准经营某种特定的出口加工产品。

出口加工区是在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但它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又有一定的区别。一般来说,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而出口加工区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工业的。

为了发挥和提高出口加工区的经济效益,吸引外国企业投资设厂,许多国家或地区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包括在进口关税、国内税等方面的优惠,放宽外国企业投资比率及外汇管制的规定,以及投资保证的规定等。同时,也制定了一些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对投资项目的规定,对投资审批的规定,对产品的销售市场的规定以及时在区内招工和工资的规定等方面。

三保税区

保税区是指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口手续就可连续长时间储存的区域。在储存期间,进口货物暂不缴纳关税,如再出口,可免纳关税;一旦货物进入海关管辖区,则应在货物离开保税仓库时照章纳税。货物存放期限各国有所不同,逾期即以放弃货物论,并由海关拍卖,所得货款除抵偿关税、仓租及其他杂费外,余额发还货主。

设立保税区,主要是为了发展转口贸易,增加有关各项费用收入,同时给予贸易商以经营上的便利。

四自由边境区

自由边境区是指设在本国的省市地区的边境地区,按照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厂商投资,以开发边区经济为目的的自由区域,凡是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原料和消费品,都可以免税或减税进口, 但商品从边境区进入海关管辖区,则必须照章纳税。

五过境区

过境区是指沿海国家为了便利内陆邻国的进出口货运,开辟某些海港、河港或国境城市作为货物过境区。过境区对过境货物,简化海关手续,免征关税或只征小额的过境费用。过境货物一般可在过境区内作短期储存,重新包装,但不得加工。

出口管制是指国家通过法令和行政措施对本国出口贸易所实行的管理与控制。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的目的,往往对某些商品、尤其是战略物资与技术产品实行管制、限制或禁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