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品综合方案 Integrate Programme for Commodities

商品综合方案是发展中国家在1964 年4 月第六届特别联合国大会会议提出,于 1976 年 5 月联合国第四届贸易和发展会议上正式通过的。这项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 建立多种商品的国际储存或称“缓冲存货”,以稳定商品价格和保证正常的生产和供应。国际储存的商品选择标准有以下两条:①这项商品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利害关系;②这项商品便于储存,国际储存的主要商品有: 香蕉、咖啡、可可、茶、糖、肉类、植物油、棉花、黄麻、硬纤维、热带木材、橡胶、铝、铁、锰、磷、铜和锡。

  2. 建立国际储存的共同基金 Common Fund。共同基金是综合商品方案的一种国际基金,用来资助这些国际初级产品的缓冲存货和改善初级产品市场结构,提高初级产品的长期竞争性,如开发研究、提高生产率、改进销售等。初步提出的金额为 60 亿美元。

  3. 商品贸易的多边承诺。参加方案的各国政府,承诺在特定时间内各自

出口和进口某种商品的数量,以稳定市场和价格。

  1. 扩大和改进商品贸易的补偿性资金供应 CompensatoryFlnancing。当出口初级产品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入剧减时,国际货币基金将给予补偿性贷款。

  2. 扩展初级产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样化。为此目的,要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降低或取消对来自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加工产品的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并采取促进贸易的措施等。

商品综合方案是发展中国家为了打破旧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但由于触动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市场的垄断地位和利益,因此,要将方案的内容变成现实,还须经过长期艰苦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