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体制框架

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草案的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的体制框架是: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

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序言中,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是: 1.全体成员国在处理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确

保充分就业,大幅度地增加实际收入和实际需要,在可能的水平上充分开发和利用世界资源,增加产量与货物及服务贸易量为目的。

  1. 必须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得到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份额。

  2. 通过签订旨在大幅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和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取消歧视待遇的议定书和互惠安排,为这些目标做出贡献。

  3. 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性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

二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包括经过修改的关贸总协定和它主持下达成的守则与协议,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成果,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1. 关贸总协定已有的和经“乌拉圭回合”修订后的货物贸易方面的规则GATT 规则。

  2. “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新制定的一整套服务贸易方面的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

  3.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规则投资措施协议—TRIMs。

  4.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冒牌货贸易协议——TRIPS。

  5.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DSU 及有关争端解决文件。

  6. 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协议 TPRM。三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 1.对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中的协议进行管理。

  1. 为实施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中各项协议和主持以后多边协议谈判提供一个框架。

  2. 为其成员国根据部长级大会决定就多边贸易关系举行进一步谈判提供场所。

  3. 管理综合性争端解决制度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4. 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及所属机构进行合作,以协调全球经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