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商主义学说

重商主义学说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贸易理论。重商主义学说认为金银货币就是财富,它是贵卖贱买的结果,即财富是

在流通中产生的。一国要致富,必须通过国家的干预来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差, 以便吸引金银从国外流入,并把它保存在国内,从而增加一国的财富。

重商主义分为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早期重商主义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只着眼于货币,主张严禁金银出口,在对外贸易上奉行绝对的“少买多卖”原则,以求增加顺差,换回更多的金银。在贸易政策上,它强调采取直接的强制措施来取得和保存金银。因此,早期重商主义也被称为“重金主义”。

晚期重商主义则以“贸易差额论”为中心。晚期重商主义开始认识到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的联系,已不再简单地窖藏金银,而主张把货币与作“诱饵”放出去,以便吸引更多的货币回来。在贸易政策上,采取国家扶持经济的措施,如保护关税、振兴出口产业等,来实现整个对外贸易的顺差,使更多的金银流入国内。因此,晚期重商主义也叫做“重工主义”。晚期重商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他的主要著作是《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这被认为是重商主义的圣经。

重商主义学说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它们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与发展。但它们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探索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而未深入到生产领域,因而它们的经济理论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