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 VI 为狭义的 CI
由上述三要素(MI、BI、VI)构成的 Cl 可以理解为广义 CI。而 VI 则常常被人们理解为狭义的 CI。尤其是企业文化目前也被人们当作一种塑造企业形象的技术来加以推广,而广义 CI 与广义的企业文化又存在明显的交叉现象,所以理论界的不少同志习惯于从狭义的角度理解 CI,而BI 或 MI 则往往被归并到企业文化中去加以说明。这种做法在理论上是有其意义的,它可以使 Cl 和企业文化研究各自在相对独立的领域中重点展开,从而促使企业形象管理的研究和应用向高层次、专业化方向发展, 避免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出现彼此交叉乃至混乱的现象。鉴于此种认识, 本章以后论及 CI 时也主要将其视为 VI 去理解和说明。我们相信,清醒的读者不会把笔者的这种做法视为对 CI 的片面化认识,更不会得出笔者认为 CI 仅仅等于 VI,或以为主张在导入 CI 时可以片面地用 vI 去取代CI。因为,作这种处理的前提,是把 CI 与企业文化作为两种并立的塑造形象的理论和技术来看待的,我们着重把 CI 视为塑造企业外在形象的艺术,而企业文化则主要被看作是塑造企业内在形象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