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资源分区的一般性原则
从旅游资源丰度和旅游资源的供求状况,可进行旅游资源区域分异,即旅游资源区划,它属于旅游区划的一种类型。旅游资源分区涉及自然、历史、文化、经济、政治等诸多因素,它与综合自然区划、综合经济区划有许多共同之处。因此,划分旅游资源区时,首先必须遵循一般地理区划的基本原则。
- 地域性原则
广大的旅游地理环境和多种多样的旅游资源,受自然地理分异规律和人文历史发展规律的制约,表现出鲜明的区域特色,如:北国风光、林海雪原、大漠飞沙、锦绣江南、南国丽容、青藏奇观、名山峡谷、草原风情、风土人情、历史遗址等,差异显著,各具特色,因地而异。
- 发生学原则
考虑旅游资源形成和演化过程上的相对一致性,把发生学上相对一致的旅游资源群体划入同一区内。这样有助于揭示区内旅游资源实体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有利于分析区内旅游资源发展趋势和开发利用方向。
- 多级序原则
旅游资源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具有相对性,一般而言,区划单位的等级由高到低,相似性逐渐增大,差异性逐渐减小。因此,只有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划分旅游资源区,才能真实地反映出不同等级层次旅游资源区的区内相似性和区际差异性程度的大小,以及区际的客观从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