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原则及特点
(一)规划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应遵循下述原则: 1.特色原则
特色是旅游资源吸引游客的灵魂和动力,所以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时应突出特色、主题鲜明。尤其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以满足游客猎奇的心理,从而增强竞争力。在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中,切忌模仿、抄袭,没有新意。缺乏特色的旅游区是没有生命力的,难以唤起游客的兴趣。
- 美学原则
旅游区是一个突出美、创造美的区域。美也是吸引游客的关键,是灵魂, 在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中必须要突出美。在开发中,任何人工建筑物的体量、造型、风格、色彩都应与相应的自然环境和旅游气氛融为一体,体现出自然美与人工美协调统一,体现旅游资源的时空结构特色,合理发挥旅游资源节奏韵律。
- 效益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的目的是为了求得效益,在规划中要特别注意发挥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方面协调一致的综合效益。要选准资源开发突破口,尽快收回投资,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注意社会效益,更应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使旅游区真正能够持续协调地发展。
- 保护的原则
绝大多数旅游资源都具有“遗产”的属性,有的是人类历史文化遗产, 极为珍贵,一旦破坏,不可能再恢复;有的是自然遗产,往往位于高山深谷、人烟稀少的脆弱生态带,一旦破坏,难以在短期内恢复,有的甚至是不可逆转和挽救的。而且被破坏的旅游资源其魅力也随之消失。故规划时应坚持保护的原则,并划出相应的保护区,确定保护级别和类型,并采取有效措施, 使保护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