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俗
一、民俗的特点
民俗,即民间风俗,它是一种传承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包括居住、服饰、饮食、生产、交通、工艺、家庭、村落、社会结构、民间职业、岁时、婚丧嫁娶、宗教信仰、各种禁忌、道德礼仪、口头文学、心理特征、审美情趣等。它是在共同地域、共同历史的作用下,形成积久成习的文化传统。其主要特点:
第一、民俗的社会性。民俗事象是社会普遍传承的风尚和喜好。它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形成和约定的风俗习惯,并靠群体流传下来。个人的生活习惯、爱好,只有同社会习俗相结合,才会得到社会承认,融于社会的民俗中。例如蒙古族是古老游牧民族,逐草而居,地域辽阔,部落相距很远,有一种族外抢婚风俗,一旦成功,喜庆之情是可以理解的。因而“婚礼歌”就贯穿婚礼整个过程。至今抢亲婚俗没了,但婚礼歌仍保存下来。
第二、民俗的稳定性。民俗一旦形成,社会每个成员都必须共同遵守, 并成为约束行为的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形成一定模式。之后,就按这一模式代代相传。如《蒙古族婚礼歌》由祝词家宝音达来演唱,包括劝嫁歌、迎亲歌、献奶歌、献花歌、赴宴歌、送亲歌、婚仪歌等。
第三、民俗的传播性。民俗是以一种传统方式出现的,是大规模的时空连续载体。在时间上,他们要把祖先遗留下来的东西一代一代的流传下去。在口头和行为的流传中能有一些变化,但稳定的核心和“母题”部分被保留下来,例如,过春节的习俗延续了几千年,每一个时代可能都有变化,但除夕通宵的庆祝活动、北方的吃饺子,喜庆拜年活动等一直保存下来。
民俗的传播性,还表现在空间的地域性。例如西北“花儿”习俗,即为回、汉、东乡、撒拉、土、裕固族等共同的“花儿”民歌演唱会,形成西北地区“花儿”文化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