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古典园林类旅游资源第一节 概述

一、园林概念

园林,即“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丽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汪菊渊)。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园林风格有很大的不同。西方,以法国古典园林的几何形园林为代表,其特点是:整齐一律,均衡对称,为中轴线的几何格局,地毯式的花园,笔直的林荫道,规整的水池,华丽的雕像和喷泉,修剪过并具有一定造型排列成行的树木,以及壮丽的建筑物等。它是建筑在西方“唯理”美学基础上,推崇人工的几何美,反映了封建地主庄园的享乐意识,以及仪典性排场的需要。东方,以中国山水园林为代表再现自然美,并和人工美巧妙地结合起来。从而做到“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效果,它深受山水诗词和山水游记的艺术影响。有一些园林就是在文人、画家的直接参与下营造的,反映文人超然脱俗的感情,飘逸的风度和无华的气质情操。满足文人可居、可游的要求。

我国人造园林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战国吴王夫差就建造了太湖风景区; 秦朝时建造了兰池宫的长池;汉武帝在建章宫太液池建造了蓬莱、方丈、瀛洲三岛;魏晋南北朝时,又发展到沿湖岸布置假山、种植花木、布置各种建筑物。从此以后,以水池为中心的园林布局,就成为我国古代园林艺术的传统手法。

明清时代,除了大规模营造皇家园林外,官僚贵族、地主豪绅,先后在各地,尤其在江南造了许多私家园林,造园的手法也达到很高的水平。目前保存的,大部分是明清时代的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