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爱国主义

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是, 在祖国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出现两个、三个乃至更多个割据政权的时候也相当多。它们都是历史上的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可不可以把每个政权都称为一个国家呢?而且,在同时并存的诸政权之间,又常常发生争战, 互相挞伐,我们是否也应对其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加以区别呢?如果应该, 则对其属于正义的一方而又矢忠矢勇维护其主权和利益的人,可否称之为爱“国”的;而对那些主张屈膝降敌,或有出卖土地、主权与敌方的行径的人, 可否称之为卖“国”的呢?所有这些,不只是学术界当前正在讨论的问题, 也是社会上极为关心的问题。

属于中华民族中的一族,早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前后,就已在黄河的中下游地区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夏,而其他族则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随着历史的发展,与黄河中下游的“华夏族”(此用《左传》“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及“诸‘夏’亲昵”语意)为主体的国家相并立,在我国境土上相继出现了匈奴、鲜卑、氐、羌、突厥、回纥等族建立的政权;后来, 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族也都相继建立了政权。这些政权,有的还曾统治了黄河中下游地区以至中国全部境土。它们既都具备了主权、领土和人民这三项要素,所以,我们以为,把同时出现的这些割据政权一律称作国家, 是科学的、合乎实际的。从古代直到今天,人们都习惯于把春秋战国时期的众诸侯国称为“东周列国”,把魏、蜀、吴称为“三国”,把前后赵、前后西秦、前后南北燕等等称为“十六国”,把与“五代”同时并存的南唐、吴越、前后蜀、南北汉等称为“十国”。我们认为,这都是很恰当、很有道理的。但是宋金对峙时,刘豫的伪齐却决不能算作一个国家,因为它只是为女真贵族所扶植和操纵的一个傀儡政权。

同时并存的诸国间,既然常常互相兼并、互相挞伐,对于矛盾斗争着的双方,总要就战争的起因、性质、作用、后果等,判定某方为正义性的,而另一方为非正义性的。即使是“兄弟阋于墙”,不也同样得对其谁是谁非加以区别吗?既然如此,则把属于正义的一方,而又全心全意致力于维护其本方主权和利益的称为爱国者,把反此道而行的称为卖国贼,当然也就是恰当的和合适的了。

举例来说,战国时期楚国的屈原,主张改革楚国的弊政,彰明法度,举贤授能,东联齐国,西抗强秦;后虽遭谗被流放,却依然忧国忧民,写下了

《离骚》等诗篇,反复陈述他的政治主张,揭露楚国贵族的昏庸腐朽,表现了他对楚国国事的深切忧念、为美好理想而献身的精神。他因此而被后人称为伟大的爱国诗人。在宋金对立斗争期间,宋方的李纲、宗泽、岳飞、辛弃疾、陆游等人,都坚持以武力抗击金军、收复失地的主张,有的还长期置身于抗金斗争的最前线,因而也都被后人称为爱国主义者。而南宋的秦桧,则被判定为最典型的卖国贼。

中国只有一个,这不仅适用于今天,也适用于我国的昨天和前天。我国

历史上同时并存的几个国家,全都是各自建立一个特定的国号,而不是以“中国”为其国号的。它们都是整个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却都不能代表整个中国。我们把其中一个国家的某个或某些人物称为爱国主义者,把另外的某个或某些人物称为卖国主义者,这并不意味着把其他国家排斥在中国之外。

中国之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从秦汉时起就奠定了始基的。后来, 经过多次分裂、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复杂过程,终于凝结为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一错综复杂的进程之中和绵亘漫长的时期之内,曾出现过象匈奴这样的国家。当它建立之前,其民族尚未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而另外还曾出现过象辽、金、西夏这样的一些国家,当它们没有产生之前,建立这些国家的契丹、女真、党项等族,就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其活动区域也早已纳入中国的版图。所以,尽管它们也都是独立的国家,但从其建立之初就是中国国土上的一个割据政权。这也就是说,历史上的所谓中国,不只是指在黄河中下游的中央王朝,同时也还包括了那个中央王朝以外的、由少数民族先后在四面八方所建立的那些割据政权。

我国历史上同时并存的诸国,大都并不自外于中国,也不把对方排斥在中国之外。如宋、辽、西夏以及宋、金、西夏鼎立时就是这样。我国古代的历史修纂者们,对此问题也大都具有正确认识。唐李延寿把南方的宋、齐、梁、陈四朝合编为《南史》,把北方的魏、齐、周三朝合编为《北史》,可见他是把这些国家一律认作当时“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元朝的史官把宋、辽、金三朝的历史分为三史,分写为三书;从唐到清,人们更陆续把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七史和宋、辽、金三史并列于所谓正史之内, 当然这是基于同样的认识。

根据以上种种,我们认为,承认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每一个割据政权为一个“国家”,在并峙诸国相互争战时,把属于正义一方而又矢忠矢勇维护其本国主权和利益的人称为“爱国主义者”,这完全是符合我国的历史实际, 符合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的。

中国人民有着光荣而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千百年来,多少爱国志土, 为了祖国的独立、自由、繁荣、富强,奔走呼号,英勇奋斗,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光辉业绩,是极为珍贵的历史遗产。在今天,在社会主义中国,更应该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可以预言: 这种爱国主义的精神,在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事业中,必将发挥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