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评价历史人物不要回避和篡改历史事实。

中国近代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从这个社会生长出来的革命人物,也必然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有些史实,我们不应回避,而是要去科学地说明。例如,李大钊早年怎样去日本留学和怎样到北京办《晨钟报》

(后改《晨报》)便不能不提到研究系的汤化龙。又如李大钊在北方怎样利用吴佩孚开展工作,便不能不提到吴的幕僚白坚武。可是,我们有些同志在涉及到这些人和李大钊的关系时,往往略而不谈,或者语焉不详,好象讲清楚了就有损于大钊同志的声誉。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大钊同志虽然早年和这些人有过关系,但很快就和他们分道扬镳了,这有什么可忌讳的呢?讲清楚了,可以使人从中受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相反,则使人们只看到一些偶然的现象,而无法对历史作出合理的解释。

尤有甚者,我们一些同志看到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些文章中夹杂有错误观点时,往往表示惊奇,因而大加斧凿。有的文集编者,在删节了原文后, 甚至连删节号都不保留。其实,这是不必要的。历史问题是可以从历史上说得清楚的。有些问题,也不是什么错误观点,只不过是客观史实而已。例如, 李大钊在 1918 年所写的著名论文《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中,于列宁的名字之后,也提到了托洛茨基,这有什么可怪呢?因为托洛茨基是当年苏维埃红军的负责人嘛!如此等等,还是以保持历史原貌为好,后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人民日报》曾转载过江西同志的一篇文章,呼吁:请勿在历史文件上滥施刀斧。讲得是很对的。我们的史学工作者(包括资料、档案工作者)是否可以这样相约:对待历史文献,除作者本人有权修改自己的文章外,任何个人不要擅自更动。编者如果有话要说,可以采用说明或注释的办法表达。

封建史学家有所谓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史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无数革命先烈、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虽然也是我们的尊者、亲者、贤者;但,我们却勿须讳言,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我们历史地分析了这些人物在成长过程中的缺点、弱点甚至错误,并说明他们是如何不断地在改造客观世界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从而不断前进的,使这些人物更加可亲,更加可尊,更加可学,这有什么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