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评价历史人物不要被现象所迷惑,而是要通过现象,看出本 质。

以李大钊《狱中自述》为例。从现象上看,这似是一篇“供状”,其中不仅讲到本人历史和回答了法官的若干问题,最后还有望“宽大处理”的字样。“四人帮”正是以此来攻击大钊同志并要把他打成“叛徒”的。

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地细读《自述》,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会得出和“四人帮”完全相反的结论。只要指出以下三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1. 李大钊虽然讲述了自己的历史,但只是亮出了自己在国民党中的公开身分,丝毫没有提及在共产党中的身份,甚至连是否共产党员也只字未提。

  2. 在约三千字的《自述》中,回答了若干问题(这些问题是为什么寄居于庚款委员会、联俄问题、中俄有无密约、经费问题、左右派问题、工人有无暴动计划),但没有一字一句是暴露组织、泄露秘密和损害同志的。回答内容完全是应付敌人的,因此使敌人从《自述》中毫无所获。

  3. 至于望“宽大处理”的词句,是在什么情况下讲的呢?当时和李大钊同时被难者共二十人,其中多数为青年学生。李大钊为了掩护和救出这些青年,在《自述》的最后讲了下面一段话:“今既被捕,惟有直言,倘以此而应重获罪戾,则钊实当负其全责,惟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 不事株连”。自己把责任担起来,牺牲个人,掩护同志,这能说是“叛徒” 行为吗?恰恰相反,这段话正好显示了李大钊同志的高贵品质。现在,革命博物馆已经把《狱中自述》公开展出。我认为这样很好,是非自有公论,也是对“四人帮”那样垄断资料、信口雌黄的一种有力批判。

在历史人物中,这种现象,恐还有不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透过现象看其本质,实事求是地做出公正评价,而不能象“四人帮”那样断章取义,抓住片言只语,随意加人以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