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族平等和压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社会主义的

民族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除原始时代外,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民族关系,它与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有根本的和本质的区别。因此,研究民族史,不能以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加之于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恩格斯说:从土地公有的原始社会解体以来,“过去的全部历史都是在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中发展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一直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41 页)。既然一个社会分为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难道还有什么平等吗?“只要阶级存在,自由和阶级平等就是资产阶级的欺人之谈。”(《列宁全集》第 29 卷第

468 页)在阶级社会,375375 既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而是剥削和压迫的关系,民族之间也不会有平等关系。正如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不能平等一样,统治民族和被统治民族也不可能平等。只有随着阶级的和人剥削人的社会的消灭,民族间的平等关系才能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 “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270 页)所以说,我国历史上阶级社会的民族关系,不是平等的关系,而是剥削和压迫的关系,是一个民族压迫另一个民族的关系。

在我国阶级对抗的社会中,我国的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总是实行一条民族压迫政策,思想上对他们也是轻视或蔑视的。当汉族作为我国统治民族的时候,不管那个朝代,都执行一条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汉族统治者对其直接统治的民族“编户为民”,进行剥削和压迫,对不能直接统治的民族,则采取羁縻的或使其称藩臣属的政策。所谓“羁縻”,就好比用绳子拴起来,以控制之。由于民族压迫,必然引起民族的反抗和起义。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统治民族的当权者就用暴力的手段进行残酷的镇压。当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如匈奴、鲜卑、突厥、吐蕃、乌蛮、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等,成为我国部分地区或全国的统治民族的时候,也同样执行一条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例如,北魏和北齐就把鲜卑族视为“国人”,而对被统治民族丁零、胡、氐、羌、汉族等则当作“奴隶”。元朝统治者把其统治下的民族分为四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包括畏吾儿、回回、乃蛮等)、汉人(也包括汉化的契丹、女真等族)和南人(即原为南宋统治区的汉族和其他民族)。这四个等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地位和权利都不相同。蒙古族是统治民族,享有特权;其他三种人都受蒙古族的统治,而他们间的权利又有明显差别。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朝,也分得很清楚。满人、蒙古人、汉人和满旗、蒙旗、汉旗、绿旗(或称绿营),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分别享有不同的权利。这些史实清楚的表明,在阶级社会不可能有民族平等,只能有民族压迫。

有一种看法,认为民族压迫是统治民族的剥削阶级对被统治民族的压迫,而统治民族的被剥削阶级与被统治民族则是平等的。这种观点,乍看起来似乎正确,但实际上是不可能办到的。在阶级社会,社会财富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但社会的代表却是剥削阶级。这一点,在当前资本主义国家仍表现得很明显。各民族的劳动人民都是被剥削被统治的阶级,民族之间的剥削和压迫关系不是由他们造成的,但他们在当时却受着剥削阶级的支配。剥削阶级不仅掌握了社会的物质生产手段、政治权力,也掌握了精神生产的手段, 他们的思想则是社会的统治思想。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统治阶级

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52 页)民族压迫政策,虽然是由统治民族的统治阶级造成的和制定的,但它却代表着全民族,影响着全民族。统治民族的被剥削被统治的阶级, 也不可能不受这种政策的支配和影响。所以,统治民族的劳动人民与被统治民族的劳动人民,也就不可能平等。列宁指出:“从民族问题的角度看来, 压迫民族工人和被压迫民族工人的实际地位是不是一样的呢?不,不是一样的。(1)在经济上有区别。压迫民族的资产者用一贯加倍盘剥被压迫民族工人的办法掠夺超额利润,压迫国家的工人阶级有一部分人可以从中分享一点残羹剩饭。⋯⋯压迫民族工人当 377‘工头’的百分数要比被压迫民族工人当‘工头’的百分数高,压迫民族工人升为工人阶级贵族的百分数也大。这是事实。压迫民族工人在一定程度上参加了本国资产阶级掠夺被压迫民族工人(和人民群众)的勾当。(2)在政治上有区别。与被压迫民族工人比较, 压迫民族工人在许多政治生活方面都占特权地位。(3)在思想上或精神上有区别。压迫民族工人无论在学校中或在实际生活中,总是受着一种轻视或蔑视被压迫民族工人的教育的。”(《列宁全集》第 23 卷第 48—49 页)恩格斯也指出:“英国工人中间流行很广的一种观念:他们比爱尔兰人高一等, 对爱尔兰人说来,他们是贵族,正如蓄奴州的最堕落的白人认为自己对黑人说来是贵族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456 页)恩格斯和列宁虽然讲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却也完全适合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对于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关系,不需要讳言,也不需要掩盖,而应该揭露它和正确地阐明它。如果掩盖它,就是掩盖历史上剥削阶级压迫各族人民的罪恶,就是为他们涂脂抹粉,欺骗人民群众。这样做,不但不利于今日的民族团结,反会造成思想混乱。只有用今日民族平等的观点去研究历史上的不平等的民族关系,把历史的真象告诉各族人民,揭露历史上民族压迫的事实和产生它的阶级根源,才能使各族人民分清是非,才能了解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同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的本质区别,从而认识到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关系的可贵。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加强民族团结。在这里,应当相信群众、相信我国各族人民是能够辨别是非的,是能够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