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币制

从公元 7 年到 14 年,王莽进行了 3 次币制改革。从汉武帝规定五铢钱作为法定货币后,由于它轻重适当,制造精良,私铸无利可图,已成为普遍习用的交换媒介。公元 7 年,王莽附会周景王铸大钱改革币制,铸钱四品, 除原有的五铢钱外,新铸错刀、契刀和大钱,规定错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钱一值五十,同时流通。大钱重 12 铢,仅为五铢钱的 2.4 倍,价

值却是五铢钱的 50 倍,实际上是用货币贬值的办法掠夺人民。王莽称帝以后,因为“刘”字有金、“刀”作偏旁,刀币犯忌,便废刀币和五铢钱,另造 28 种货币,叫做二十八品。用五物(五种材料,金、银、龟、贝、铜) 制成,分为钱货、黄金、银货、龟货、贝货、布货六名(六类),钱和布都是铜制。所以总称“五物、六名、二十八品”①。由于货币种类太多,换算困难,流通不便,仅一年就被迫废除,只留小钱值一、大钱五十两种继续使用。公元 14 年,王莽又废除大、小钱,改用货布和货泉。货泉重 5 铢,货

布重 25 铢,但一个货布却值 25 个货泉,币值比例仍不合理。

王莽屡易货币,造成社会经济的极大混乱,加速了人民的破产。由于私铸大钱能获取数十倍的暴利,尽管王莽用死刑严惩私铸钱币者,也始终无法禁绝。王莽滥行五家连坐的盗铸法,犯罪的人剧增,多至以 10 万计。犯禁者被罚作奴婢,押往长安充当铸钱的苦工,还拆散他们的家庭,被折磨致死者竟达十分之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