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化政策

迁都洛阳以后,孝文帝开始第二期改革。改革的中心是推行汉化政策。

①改革官制。北魏初年的官吏名称,鲜、汉杂用。迁都后,用王厘改定官制,政府的组织与职官的名称,几与魏晋南朝无异,全部汉化。

②禁鲜卑语。北魏初定中原,鲜卑人自然使用本族语言,军中号令也用鲜卑语。朝廷上则鲜卑、汉语杂用。孝文帝在迁都的第二年下令,在朝廷上必须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30 岁以上的鲜卑官吏,要逐步学说汉语;30 岁以下的在朝廷上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的,降爵免官。

③禁胡服。鲜卑旧俗披发左衽,迁都后,改制汉人衣冠,不但男子,妇女也改穿汉装。

④改姓氏,定族姓。鲜卑人多是二三字的复姓,姓氏与汉人不同,标志着民族的差异,影响“胡”、汉贵族合作。孝文帝把太祖以来的八大著姓全都改为汉姓。所改汉姓,以读音与原鲜卑姓相近为准。拓跋氏为首姓,改姓元氏,为最高门第。丘穆陵氏改姓穆氏,独孤氏改姓刘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贺赖氏改姓贺氏,贺楼氏改姓楼氏,勿忸于氏改姓于氏,纥奚氏改姓嵇氏,尉迟氏改姓尉氏,这八姓“勋著当时,位尽王公”,社会地位与汉族北方的最高门第崔、卢、李、郑四姓相当。“其余所改,不可胜纪”。又规定以父祖做官等级的高低、多少定郡姓,分为“膏梁”(三世为三公)、“华腴”(三世为令、仆)以及甲、乙、丙、丁四姓 6 个等级。鲜卑八姓和汉人士族著姓世为清官,不做猥屑的官吏。还规定迁到洛阳的鲜卑人一律以洛阳为原籍,死后不得还葬代北。

为了禁止鲜卑同姓相婚,孝文帝还设法使皇族和鲜卑贵族与汉人著姓通婚,并以此为荣。这样,通过政治联姻,不仅可以消除“胡”、汉贵族的矛盾,而且使双方在血统上融合起来,共同支持北魏的封建政权。

孝文帝改革是北魏政治经济发展,北方民族融合与鲜卑拓跋部社会封建化的必然结果。改革的目的固然在于巩固北魏政权,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了以鲜卑族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