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马台国

邪马台国是公元 2 世纪出现在北九州的新兴国家政权①。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说,邪马台国最初是以男性为王,七八十年后,国中发生内乱,中央统治集团一方面实行武装镇压,一方面商讨缓和之策,结果一致拥立一个名叫卑弥呼的女子为王。经过一年时间,内乱被平定下去。卑弥呼上台后,集政教于一身,利用宗教式的“鬼道”,把贵族阶级的统治蒙上了神圣的圣衣,使贵族统治稳定下来。邪马台国有 7 万多户,

还统治着北九州地区的 20 多个小国。

邪马台国已形成了有上下、贵贱严格区别的阶级制度。有“大人”、“下户”、奴婢等阶层“大人”是奴隶主贵族,享有种种特权。“下户”大致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人的社会地位属于平民阶级,另一部分人地位低于平

① 关于邪马台国的位置,日本学术界历来就有九州、本州两说之争,每一说对具体地点又有不同意见,至今两说各有短长,仍无定论。对邪马台国建立的时间也有不同意见。

民,略高于奴婢。邪马台国内有不少奴隶,仅女王卑弥呼个人就占有奴隶千人。她死时还杀死一百多名奴隶殉葬。奴隶来源于战俘、罪犯及其家属。《魏志·倭人传》上明确说到奴隶从事家内劳动,尚无确凿史料说明在生产上使用奴隶。

邪马台国已建立了统治下户和奴隶的国家机器①。设置了各级行政机构,官吏从中央到地方共有七级。国王是最高行政长官。国王之下是辅臣。在卑弥呼女王统治时期,总揽大权的辅臣是男弟。凡中央一级的官吏,在其官衔前都加一“大”字,分别掌管政治、贸易、外交、军事。“大率”的主要职责是“检查诸国”②,监察地方官吏。统管贸易的中央官吏是“大倭”。“大夫”负责外交,“自古以来,其使诣中国,皆自称大夫”。邪马台国可能还有大将,统领全国军队。

邪马台国的地方官吏,情况较为复杂。中央政权所在地的邪马台,设四级地方官。唯一保留王号的伊都国,实质上已转变为统一国家管辖下的一名地方官,受命于中央,伊都王之下设三级地方官。其他诸国设二级地方官。邪马台国拥有一支对内维护统治秩序和对外战争的常备军。北九州地区

弥生时代中期遗址,发现了 100 多件铁剑、铁镞武器,反映出邪马台国的武器装备已比较先进。邪马台国已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三国志·魏志》说:“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宗族。”所举轻重刑罚各一种,但从国内的阶级状况看,肯定还有其它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