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

新罗位于朝鲜半岛的东南部,是由辰韩部落联盟中的斯卢部落(即新罗部落,又称新卢)发展而成的。斯卢由六个有血缘关系的氏族组成。传说当朴赫居世作部落领袖时,斯卢强盛起来,此后部落首领的职位便由朴、昔、金三个拥有特权的家族世袭继承。

辰韩地区“土地肥美”,约在公元 2、3 世纪时,农业已较为发达,“宜种五谷及稻,晓蚕桑,作缣布,乘驾牛马。”①辰韩还是当时著名的产铁地

③ 《周书·高句丽传》:“其刑法,谋反及叛者,先以火焚,然后斩首,籍没其家。盗者十余倍征赃。”

① 《三国史记·百济本纪》。

①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

区,马韩、州胡(今济州岛)、倭、◻人都来这里买铁,铁还用作交换媒介。4 世纪,新罗贵族用武力统一了辰韩各部落,建立了以庆州为中心的新罗国。此时,百济和高句丽不断进行战争,新罗利用自己举足轻重的有利条件,乘机扩张领土,形成三国纷争的局面。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罗以战俘为奴,用于生产。国王往往把奴隶连同财物和田庄一起赏赐给有功的大臣。在王室和贵族田庄上劳动的可能有一部分奴隶,大部分可能用作家庭仆婢。此外还有一些罪奴和债务奴隶。被征服部落的地位和奴隶相差不远。

直至 5 世纪初,新罗国王还不是世袭,仍由贵族推选。起初,国王常将被征服的部落分赐给斯卢六氏族,六部贵族遂成为新罗的统治集团。为了巩固贵族的特权地位,公元 5 至 6 世纪,新罗统治集团确定了被称为“骨品制” 的等级制度。整个社会分为若干骨品(即社会阶层的等级),某一家族永为某一骨品,被剥削的奴隶和村社农民不列入骨品。朴、昔、金三家王族是最高的“圣骨”,垄断了王位。大小贵族属于不同的“真骨”,担任相应的各级官职。这时还有一种决定国家大事的“和白”(国王与贵族的会议)会议制度,只有国王和高级骨品的贵族才能参加。各骨品之间互不通婚,婚娶在同一骨品内进行。

公元 5 世纪以后,新罗的政权机构已初具规模。智征王(公元 500—514 年)、法兴王(公元 514—540 年)和真兴王(公元 540—576)三朝为了实现中央集权,制定了复杂的官僚体制和等级森严的爵位制度,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系统也大体完备。在新罗贵族中有一个军事集团,叫“花郎”,是氏族亲兵制的残余。花郎由青年勇武的贵族组成,推选产生。人数不等,由几百人到几千人,是新罗统一战争中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

从 6 世纪开始,新罗在对百济和高句丽的战争中得到很大胜利。6 世纪中叶真兴王在位时,新罗占领了汉江流域和洛东江流域的大片肥沃土地,往北扩张到咸镜南道。公元 562 年,又收复了日本在半岛南端的据点任那。与此同时,新罗的社会经济也获得了较大发展。水利兴修规模扩大,铁制农具逐渐普遍,人力挽犁被牛耕取代。手工业和商业也随着农业的进步发展起来。生产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禁止奴隶殉葬和开始释放奴隶①,社会开始向封建制过渡。新罗统一朝鲜的政治、经济基础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