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 年 28 岁

  1. 月 20 日 所领导创办的《岭东民国日报》出版。

  2. 月 1 日 宣誓就任广东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公布《东江各属行政委员

公署组织大纲》,任命该署职员。同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任命周恩来为第一军副党代表。

  1. 月 22 日—3 月 3 日 主持召开东江各属行政会议,在会上做政治报告。

  2. 月 16 日 广东国民政府下令免去周恩来东江各属行政委员职务。

3 月 17 日 应蒋介石来电要求,乘船离汕头回到广州。

  1. 月 20 日 发生“中山舰事件”。蒋介石下令逮捕海军局代局长、共产党员李之龙等。周恩来闻讯后赶到广州造币厂,向蒋介石提出质问,被蒋软禁一天。

  2. 月上旬 被迫辞去第一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职务。

  1. 月 23 日 返抵汕头,办理移交东江各属行政公署和第一军政治部的工作。

  2. 月初 回到广州。任国民革命军政治训练部举办的特别政治训练班主任。

5 月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担任北伐先锋,首先由广东肇庆、新会出师。途经广州时,周恩来在司后街叶挺寓所向连以上共产党员干部讲话。 5 月—7 月 以中共广东区委军事部长身份主持共产党员参加北伐的准

备工作。

在毛泽东主办的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讲《农民运动与军事运动》。

7 月 12 日—18 日 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共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在会上报告“中山舰事件”的经过。

7 月 在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举办的战时政治训练班上讲《国民革命及军事政治工作》。

  1. 月 24 日 出席广东各界慰劳北伐军演讲大会,并发表演说。

  2. 月 25 日

    代表中共广东区委致信中共中央,报告北伐前线各军的军事情况。

12 月 离广东,秘密至上海。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