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辩的种类

论辩可以分为两类四种。即日常论辩:包括实用论辩和非实用论辩;专题论辩:包括专业论辩和赛场论辩。

(一)日常论辩

日常论辩,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就某一事物、某一论题所进行的论辩。它不一定有什么准备和约定,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场合,有突发性。就其作用来说,又可分实用辩论和非实用性辩论。

  1. 实用论辩,即指有利害冲突的论辩。例如:

相传一个小伙子在路边买了老头的一个西瓜,老头说要一元伍角,他死活只给了老头一元。他往前走,见到主叉路口,又回来问:“喂,老头,去李家庄走哪条路?还有多远?”老头没好气地回答:“走大道三千丈,走小道四千。”小伙子奇怪地问: “怎么你们这儿论丈不论里?”老头呵呵大笑,说:“小伙子, 原来你还知道讲里(理)?”

这段生活中的对话;很是幽默有趣,实际上暗含着一场“论辩”。老头批评和讽刺了那个青年不讲理。这段日常论辩,从老头这方面来说,完全是有目的的,是有“实用”意义的。

  1. 非实用论辩,即没有利害冲突的辩论。例如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之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

惠子曰:”女(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两人的论辩虽然有哲学意义,属学术争论,但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彼此都没有利害考虑,所以可以看作非实用性论辩。

(二)专题论辩

专题论辩是指在专门场合就特定论题进行的论辩。又分为专业性论辩和赛场论辩。

  1. 专业性论辩,即有特定社会意义,有明显利害冲突的论辩。如毕业答辩、应聘答辩、法庭论辩、决策论辩、竞选论辩等。例如美国亨利的一段辩论辞(题为《不自由,毋宁死》):

主席先生,他们说我们的力量太单薄了,不能与如此强大凶猛的敌人抗衡。但是,我们何时才能强大起来呢?是下周?还是明年?还是等到我们完全被缴械,家家户户都驻守着英国士兵的

时候呢?难道我就这样仰面高卧,紧抱着那虚无缥缈的和平幻觉不放,直到敌人把我们的手脚都束缚起来的时候,才能获得有效的防御手段吗?先生们,如果我们能妥善利用自然之神赐子我们的有利条件,我们就不弱小。如果我们三百万人民在自己的国土上,为神圣的自由事业而武装起来,那么任何敌人都是无法战胜我们的。此外,先生们,我们并非孤军作战,主宰各民族的正义之神,会号召朋友们为我们而战。

先生们,战争的胜负不仅仅取决于力量的强弱,胜利永远属于那些机警的、主动的、勇敢的人们。况且,我们已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即使我们那样没有骨气,想退出这场战争,也为时晚矣! 我们已毫无退路,除非甘愿受屈辱和奴役!囚禁我们的锁链已经铸就,波士顿草原上已经响起镣铐的叮当响声。战争已不可避免!

亨利的这段著名演说,实际足一次决策论辩:即驳斥力量单薄不能与敌人抗衡的错误论点。他认为力量对比短时间不会改变,而战争形势也不允许;相反,如果抓住时机,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机警的、主动的、勇敢的人们”), 同样能打败敌人,夺取胜利。

  1. 赛场论辩,又叫模拟沦辩,是作为一种比赛项目来进行的训练活动。” 已起源于 1922 年的“国际雄辩运动”,由英美的专家学者发起和组织。参加“国际雄辩运动”的多系各国的大学生。它的特点是:
  1. 论题要有社会性,参与者分正方与反方。用意在训练论辩能力,而不在于明辨是非。有的论题还很难分对和错。

  2. 要有裁判与听众参与。裁判的着眼点在于论辩人的立论、辞令、风度等,而不在于真的驳倒对方。

  3. 有一定的程序,如先按规定轮流发言,然后自由发言等等。

  4. 方式有团体式论辩和个体式论辩两种。

下面是 1986 年亚洲大专学生辩论会上,我国北京大学学生王雷的一段话:

⋯⋯我们今晚的辩论题是,在客观现实世界中,发展旅游业是弊多,还是利多。我方并没有否认,旅游业有促进文化交流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这样盲目的、无节制的发展旅游业,那就会给民族的传统文化带来冲击和破坏。例如,南欧国家崇尚裸体。去年还在南斯拉夫召开了一个世界裸体者代表大会。这个大会,如果不是在南斯拉夫,而是在中国举行,那结果会怎样呢

(笑)?现在比基尼游泳衣,已经没有几寸布了(笑)。这种裸体运动赛开展下去,恐怕服装店的老板们要叫苦连天了(笑)。如果是无节制的、盲目的发展旅游业,就会为导致招徕游客不择手段。许多国家招揽游客,并不是靠他们优美的风景和所谓便宜的商品。他们的旅游业得以发展,主要是靠他们的色情业。澳门旅游业兴旺发达,但他们是为了满足赌客们,让赌客们在赌场里领略到湖光山色和风云变幻。当然了,在这里,我们并不是把旅游业和色情业、赌博业划等号。新加坡在这方面,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但可惜的事,这种成功的例子太少,而失败的例子又太多了。象马来西亚的云顶赌场,泰国的人妖艳舞,不

都是可以算得举世闻名吗?如果是这样发展下去,说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不就说成发展色情业、赌博业利多于弊了吗?

开展旅游业利多于弊,是一个很难批驳的正确观点。可是王雷还是站在反方立场上,有理有据地批驳了对方的这个论点。从锻炼才能的角度看,是很见水平的。

以上的分类是相对而言的。赛场论辩也有一定的学术性。作这样的分类,只是便于考察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