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语法在交际中的变异形式

(一)语法变体的含义

同一个内容,可以用不同的句式来表达。这种表达意思相同或相近,而在表达重点、风格、色彩等方面有不同交际效果的句子形式,包括常式句和变式句。变式句就是语法在交际中的变异形式,又叫句法变体。

语法本来是一种由全社会约定俗成的语言交际规则,它应该是相对固定的,而事实上语言交际中的语法结构同样也是千变万化的。比如:

  1. 终于过去了,中国人民哭泣的日子,中国人民低头的日子!

  2. 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是淡淡的。

  3. 高楼,矮房,铁门,栏杆。大卡车,自行车,平板三轮, 摩托。皇冠,奔驰,超豪华。男人,女人,老头,小孩。

例 1 是单句,谓语提前,强调了好不容易盼来了胜利后愉快、欢乐的心

情。例 2 是偏正复句。通常的排列顺序是偏句在前,正句在后。作者为了强调“今晚很好”的感受,把正句放到了前面。如果易位,也就是说不用变式, 表达的内容大体相同,但是,强调的思想情感就有区别了。例 3 是特殊少见的句式,完全由名词浊词句充当分句,构成简单复句,它陈述一组杂乱无章的事物,来表现人物站在大街上看到的景象。是语法的变异,但用语精炼, 内涵丰富。这种句法变异,古代诗歌中也能见到,一般用来描景状物。

(二)语法的变体形式1.名词句的变体形式

名词在句子中一般做主语、宾语、定语等。纯粹由名词组成的名词句子也有,如名词谓语句“鲁迅‖浙江绍兴人”;“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这是常式句,古今部有,不是语法的变异形式。但是,在交际用语和文学作

品中,还有一种反常的名词句。例如:

  1. 堂屋、锅屋、房, 板凳、桌子、床, 枕头、毛巾、被, 钵头、水桶、缸。

(江苏后东、海门民歌《穷人家》)

  1. 五月——

八月——

桃花——

雪花——

麦浪。海浪。南方。北方。

(贺敬之:《放声歌唱》)

  1. 爸爸拿棍子替孩子打蛇,爸爸没有发现蛇,孩子却看见了,喊道:“棍子,棍子!前面,蛇!爸!”

例(1)罗列了 12 个名词,从标点符号看,是由四个并列分句构成的一个复句。但是,再要按常规的句子成分去划分,就无法下手了。这已经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名词句了。只能看作名词变式句或名词句的变异形式。例(2)举“五月——麦浪”来看,按常规名词句解释,破折号可以当作“是”,但“五月是麦浪”仍然不通,所以不是常规的名词判断句。它实际的含义是说“五月里,田野上麦浪滚滚”,这种名词句的变异形式有着精炼、含蓄的修辞效果。例(3)由五个名词组成,孤立地看是三个独词句,但是,“前面,蛇!”显然是一句话,这又不像独词句。也只能看成名词句的变异形式。它反映了孩子在紧急情况下的语言真实,虽不符合常规语法(“前面有蛇”或“蛇在前面”),却使交际效果显得更好,更符合当时的情景。

  1. 违反事理的变异句式

语法结构的关系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语法结构的关系,如句子成分是否残缺,成分的位置是否恰当等。另一个层面是语义结构的关系,即组成的句子要合乎事理,如汉语中说“人民反对战争”这句话,语法结构关系和表达的语义关系都是正确的,如果写成“反对人民战争”或“战争反对人民”这两句话,语法结构关系虽然没有问题,都是主谓宾句,但是,不符合汉语语义关系,没有正确地传递信息,因此,也就不符合常式句法了。可是, 在生活中,在文艺作品中,有时也往往能见到这种违反事理的句子,这就是语法的另一种变异形式。请看下面的例子:

  1. 吃牛奶,喝面包, 夹着火车上皮包; 看见一个人咬狗, 拿起狗来砍砖头, 反让砖头咬一口。

(儿歌)

  1. 我在我神经上飞跑, 我在我脊髓上飞跑,

我在我脑筋上飞跑。

(郭沫若《天狗》)

以上两例都是违背事理的句子,从语义上说是不合语法的,是典型的极端的变异句式。无论是“夹着火车上皮包”,还是“我在我神经上飞跑”都无法用理性逻辑加以解释,任何一种修辞格也都无能为力。但是,儿歌的故意“颠倒事理”,是为了逗小孩玩,使他们感到不可思议,却又念得津津有味。郭沫若的《天狗》中的变异句式,也只能以浪漫主义的放纵思想去欣赏。

  1. 易位组合的变异句式

按照常规,句子成分都有比较固定的排列位置,这个位置简称为“位”。如固定的位置一般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修饰语在前,中心语在后;中心语在前,补充语在后等等。但是,有时为了表达效果的需要,故意临时打乱句子成分排列位置的组合方法,即将句子成分易位,我们称之为“变位组合”。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辞而出外,回互不常,则新式耳。”例如:

  1. 上哪儿啦,你?

  2. 鬼见愁,你到过吗?

  3. 美丽的海南岛,我们的。

  4. 应有所警惕了吧,当美丽的玫瑰花微笑时。

  5. 他都忍受着,不管是怎样的痛苦。

以上五例,例(1)是谓语提到了主语前;例(2)是宾语提到了主语前;例

(3)是定语移到了中心语之后;例(4)是状语挪到了谓语后;例(5)是偏正复句中的偏句放到了正句之后。它们是为了强调和突出放到前面的句子成分的语义,也是为了造成语言的新颖、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