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泉源

现在还要来看一下对国家每年再生产财富的泉源本身征税的可能性,以及这样征税的后果。

财富是每年由土地、工业和对外贸易创造的。

土地生产的财富本身决定于人的劳动,所以应当把使从土地生产财富的人们的劳动同在工厂里制造各种制造品的工人的劳动加以区别。在任何国家内,只有在农业使它变得富裕的程度上,制造品的制造才有保证,因为商人、工厂主、手工业者和工人的收入,是由耕作者的劳动创造的。土地所有者花费的费用维持着从事各种行业的人的生活,而土地所有者的财富是从土地耕作中取得的。

但不应当认为,土地所有者和君主的收入是单靠土地产品创造的。它还取决于这些产品的价格。税的大小应当根据对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的估计来确定,这种估计只能从粮食产品的价格出发。要取得巨大的收入,单靠土地丰收是不够的。还必须使收割的庄稼能以好价出售。在最肥沃的土地的产品不值钱或者只能按极低的价格出售的国家里,土地所有者和君主几乎得不到什么收入。丰收而没有好价是会造成巨大损失的,因为耕作者不能补偿所花的支出。不能补偿支出的任何价格,都会造成亏本,因此这样的丰收并不表示富裕。在这种情况下征税是极其有害的。但在沿海的国家里发生农产品贬值的情况,经常是由于政府的错误造成的。不好的行政管理者企图增加君主的收入,结果却可能使它大大地减少。

如果政府不能使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国外的价格水平上,那末靠扩大农业生产来提高国家收入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每年都将损失巨大的财富。除此以外,国家的人口数量总是同国家的收入和政府的英明措施相适应的。一个不好的政权使农产品价格低落,使贸易受到限制, 人民受到压迫,结果由于农产品跌价而收入减少,农村居民贫困,并从农村中流亡出去,人口必然也会减少。只有知道国家管理者的才干,才能够判断赋税的合适性、国家的收入和人口密度。

由于战功而在军队中达到很高地位的苏理,在他领导国家经济以后,变得更加有名了。老实说,这样的伟大政治家要比伟大的统帅更不容易得到。但是在我们这样的文明国家里,难道现在不可能再产生一个新的苏理吗?

租地农场主的盈利和农场工作者的工资,应当同土地所有者每年的农业收入加以区别,因为只有支出和分成租地农场主的盈利才能够维持农业和取得收入。

只有依靠租地农场主创造的财富,土地才能得到改善。耕种土地需要很大的支出,这种支出愈大,土地就愈肥沃,它给予农业工人的工资、租地农场主的盈利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也愈大③。

因此不能对分成租地农场主的生产性财富征税,因为这意味着破坏国家每年再生产财富的泉源。

耕作者的财富及其大部分的盈利能保证土地很好地耕种。同时农村中将充满着牲畜,土地上将种满庄稼,农民都有工作做,他们的工资能得到保证,

③ 《财政家—公民》,第 23 页。(原注)

国家的收入也会增加。因此不应当妒忌他们和企图使他们的财富减少。应当对他们加以保护,因为他们是国家财富的根源。

管理经济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不可破坏的原则,是不要通过征税来使农业失去保障和破坏农业的成就。只有这样,受到政府保护的农业才会繁荣起来,并创造财富,对这种财富可以按照农业本身的指示用最恰当的、不成为人民负担的方法来征税。这样才能成功地对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征税,而不是对创造这些收入的耕作者的盈利征税。我说成功,是因为向土地所有者征税比对农业或农产品征税害处较少。

很容易证明,向土地所有者征税对他们本身说来也比对农业或租地农场主的资金征税害处较少,因为上面已经指出过,如果由于征税而使耕作者的资金减少,则收入也会随着减少。对同耕作无关的非农业收入征税,不会造成任何损失,因为农业给予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已能充分补偿对他们的收入所征的税。这个原理在《谷物论》这篇文章中有着详细的阐述和充分的证明。同样很容易明白,为什么对土地所有者说来,对收入征税比对农产品或

商品征税负担较轻。这是由于土地所有者在进行消费和花钱的时候,不仅是付了税,而且还付了农产品和商品征税工作的巨大支出。

土地税是根据租地农场主所付的租借费征收的,这种租借费是按照《谷物论》这篇文章中所述的规章而在租约中规定下来的;土地税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成比例,在征收时不需要花什么费用。它不会给租地农场主带来损失, 因为他们在向土地所有者租地的时候,是知道它的数额的。租地农场主在这方面感到自己是有把握的,因此很安心地担负起饲养牲畜和很好地耕种土地所需要的一切支出。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永远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在每一次租借费更新时,他们都能得到同土地的良好状态相适应的收入。他们的这些收入是有保证的,因为土地的耕作是有保证的。租地农场主并不依靠土地所有者而得到盈利,但这种盈利是他们本身所花的支出的果实。在租借费更新时, 租地农场主的竞争经常能使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同土地的产量相适应。同土地收入成比例的土地税,对土地所有者的状态什么也不会改变,因为它总是靠土地的产量来支付的。但祖地农场主却能因此而摆脱任意征税的弊端。

这种弊端是非常大的,以致影响到租地农场主不敢把自己的财富向土地投资。他们或他们的子女会抛弃土地,去寻找别的工作。土地所有者会找不到能够很好地使用他们的土地的租地农场主。土地会变得荒废,分成小块。的确,法国的几乎所有的省份里,土地都处在这种可怜的状态中,这是农业的大衰落。这方面可以从收入来判断:大农制以每亚尔邦十利佛尔出租的土地,在小农制情况下只有十二或十三蒲华束,如果在征税时不去考虑这种恶化的情况,那末土地会完全荒废掉。在大农制情况下每亚尔邦土地值二百或三百利佛尔,而在小农制情况下只值二十或三十利佛尔;要不是对土地的投资使它产生价值,土地本身是不值什么的。

这些事实,同要我们相信农村居民应当过贫穷生活的投机商人的想法, 是难以调和的!然而国家的富裕却正是决定于农村居民的富裕;他们贫穷了, 收入就会减少,土地会失去价值。如果农村居民贫穷,那末谁将会富裕呢? 可以回答说,那些促使他们破产的人将会富裕。但这些人的财富会创造什么呢?国家借了财富,但负了债,不能偿还。于是国家财富就会完全被毁灭。

从上面引录的文章中可以看到,现在付三千万左右土地税的谷物经济, 如果依靠富裕的租地农场主的帮助而加以恢复,就可以付二亿左右。同时土

地所有者的收入和租地农场主的盈利会比现在增加四分之三以上。假如同时使土地所有者的支出免除租税包征人征收的税,那末土地税就可能增加,而且对土地所有者也是有利的。这是由于租地农场主本身也免除了这种税的负担,能够把租借费提高一些。

这二亿土地税只是对王国的财产和国民——葡萄园、牧场、房屋、一切其他的财产、商品、手工业者、工人等等——所征收的赋税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