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规律保证君主和国家之间的一致
对自然规律的确切和普遍的认识,因此就成了上述意志作用的重要条件,由于承认这种上帝的规律的权威是赋予国家首脑的权力的基础,这种作用能够稳固地保证国家的宪法,因为重要的是要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知道自己的职责。在各阶层居民都有足够的文化、能够确切知道和清楚地证实, 对君主和人民最有利的法律制度是什么的国家里,难道会出现暴君吗?他会依靠国家的军事力量,开始公然为非作歹,歪曲为人民所公认和尊重的、社会的自然规律和基本规律,毫无理由地作出只会引起恐怖和憎恶的暴虐行为,以致促成不可扑灭的、可怕的全民起义吗?
颁布法律和规定赋税的权利,经常是秩序混乱以及君主和人民之间无休止地发生争执的根源。使社会秩序的一切基础经常发生动摇的不可避免的原因,就在这里:人们创立的上述不良统治形式,经常引起秩序混乱和不稳定, 很好地证明了这种现象的确实存在;然而人不可能创造和建立自然秩序,正象他不能创造自己一样。社会的最初的规律进入了创造世界的总计划中,在这个计划中,一切都是由上帝预先考虑和安排的。只要我们不偏离上帝指示的道路,我们就能避免破坏君主和人民之间巩固团结的人为的错误。我们将不必在各国历史上,或者在只描写混乱一团的人类谬误的历史上寻找教训; 历史学家只能满足自己读者的好奇心;他们的偏于书本上的学识所带来的光明,不足以用来照亮这一团混乱。